【 正 文】
山东是中国历史上开发最早的地区之一,是传统的农业区,自春秋战国直到唐宋,山东一直居于全国经济发展前列。12-14世纪的数百年间,山东几经战乱兵燹,经济发展受到很大破坏,经济地位严重逆转。进入明代,政府的移民屯垦为山东经济的重新发展奠定了基础;京杭运河山东段的浚通推动了鲁西平原商品经济率先起步;而明中叶赋役制度的变革则为山东经济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可能性。从明中叶开始,山东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明代中叶山东人口仅740余万,清代嘉庆年间增至2890余万, 道光年间突破3000万,清末更达3700余万〔1〕, 成为全国屈指可数的几个人口大省之一。从明代中叶到清末,三百余年间山东耕地面积从57万顷增至110余万顷〔2〕,增加了一倍;而人口则翻了两番还要多,人均土地从明代的7.7亩降至仅3亩零。人口的大幅度增长使山东的人地矛盾日益严重,另一方面,它也反映出这三百余年间山东经济的发展使土地的负载能力大大地提高了。
明清时期山东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与经济布局的优化,以及非农产业的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商业运输业在山东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一 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
山东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主要包括粮食种植结构的调整和经济作物种植的发展。这一变化大大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及其经济收益,同时也提高了种植业的商品化程度,将小农与市场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一)粮食作物种植的变化
粮食种植最主要的变化是两年三熟制的普及,而这一制度得以推广又与粮食种植结构的调整密切相关。〔3〕
表1 顺治十年汶上县孔府屯庄二麦种植比例统计(单位:亩)
屯庄 耕地面积 播种面积 复种率 种植小表
陈家闸 181.0 183.0 1.0% 165.0
胡城口 96.0 148.8 55.0% 8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