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晚清华北集市的发展表明,集市数的增加首先与人口有关;但并不完全是正相关的关系,在不少情况下,一个集市可为X数量的人口服务,也可为2X或3X数量的人口服务。集市数增加,意味着农产商品化和商品流通量的扩大。显示出经济繁荣的景象;但在晚清,人均耕地减少,农民贫困度增加,农民为维生而会更多地卷入商品经济,会更多地利用剩余人力以发展低成本的各色家庭工副业,这些对集市贸易量和集市数增长都起着作用。故贫困是晚清北方农村商品流通量扩大的原因之一。
关键词 华北 集市 增长 贫困
集市,亦称市集,在中国各地,包括华北城乡十分普遍。
中国古代,“市”由官府在州县治所设置;唐代规定,“市”有一定区域,午时击鼓会集买卖众人,日人前击钲而众散。这种“市”就有定期定时的意思。宋以后,州县治所之外的村镇,也逐渐有定期的市。集,即是会集而买卖之意。明代有记载称:“岭南之市谓之虚,言满时少虚时多也……山东人谓之集,每集则百货俱陈,四远竞凑,大至骡、马、羊、牛、奴婢、妻子,小至斗粟、尺布,必于其日聚焉,谓之赶集。”①晚明遗民谈迁记清初北游见闻云:“北方待期而市曰集。”②可见,在华北,这种定期集市、市集,亦可简称为“集”。
集市至明、清而有较大发展。清代,在华北地区,每州县至少有一两个集或几个集,多则有数十个,个别的,超过一百;集期以每旬两次为多,亦有旬三次或旬四次及隔日、每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