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5年的艰苦谈判,中国已与世界贸易组织(WTO)各成员国就中国加入WTO达成协议,中国正式成为WTO的一员。按照WTO的要求,我国将进行一系列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改革,削减关税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义务,关税的削减也必将对中国经济与社会产生深刻的影响。因此,评价中国在加入WTO谈判中做出的关税减让承诺,定量估计中国加入WTO后,履行关税减让义务对各产业保护程度的影响,使相关各方深刻理解中国加入WTO所带来的机会与挑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在下面两个方面拓展了现有的研究:一是利用1997年6000多种商品的进口量计算了我国加入WTO前的1997年和2000年以及加入WTO后第8年(即文中的2008年)的加权平均关税税率,并对加入WTO前后的名义算术平均和加权平均关税结构进行全面的分析;二是根据1997年投入产出表的数据,计算了加入WTO前后83个产业部门的有效保护水平,并对产业有效保护水平的变化进行了分析。
一、我国加入WTO后的名义关税结构
加入WTO要求中国进行一系列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改革,根据目前已公布的中国加入WTO正式协议,在市场开放方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注:有关中国加入世贸协议的详细内容,可参见http://www.moftec.gov.cn。本小节的平均税率均为算术平均税率,加权平均的关税税率详见表2。):
1.工业品关税削减和非关税壁垒的取消。在2005年,工业品的平均关税将从加入WTO时的16.1%降至9.2%,其中汽车、电子及通讯产品、家具、烟草等产品的关税削减幅度在75%以上;同时,目前针对汽车、成品油、化肥、橡胶和部分机电产品的非关税管理措施也将在2000~2005年间逐步取消。
2.农产品平均关税由加入WTO时的25.9%削减到17.2%,并对小麦、大米、玉米、棉花、植物油、食糖等大宗进口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即对配额内的进口征收1%~3%的低关税,而超过配额之上的进口征收通常40%以上的高关税。在2000~2005年期间,配额量将保持每年15%的增长,并且配额外的关税税率也将逐步降低。
3.开放服务业部门的市场准入。中国承诺自加入WTO时起将加入《信息技术协定》,并将逐步取消信息产品的关税。而在2005年将取消对大多数服务业部门的地域限制,提高电信、保险、证券等行业合资企业的外资所占有股份的比重限制,对外资银行,则在加入WTO的5年后给予全部的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