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反倾销受害最严重的国家,出口在全球占4%,而遭反倾销立案数量占比14%,立案总数中被对方采取措施的比例高于全球平均水平8%,涉案金额快速增加,已对我出口工业的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最近我们在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的支持下,对有关进出口商会、工业协会和企业进行专门调研,建立了国外反倾销案件数据库,建议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国外对我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势头。
(一)立案数量呈增长趋势
据WTO统计,1987年--2000年,共有37个国家发起过反倾销调查,立案总数3100件。80年代末,全球反倾销立案每年在100起左右,90年代则为250起左右。在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各国的关税水平不断下降,数量限制措施的使用受到严格限制,而反倾销得到WTO协议认可,成为贸易保护最有效的手段。第一,反倾销以维护公平竞争为借口实行贸易保护;第二,反倾销所要求的利益损害认定更为简单;第三,反倾销可以针对个别国家;第四,反倾销完全是单边行动;第五,反倾销的威胁会使出口国更容易接受自愿出口限制;第六,反倾销限制进口的效果显著且迅速。
(二)发展中国家立案数量增长迅速
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发起的案件数量迅速增加,年度立案数在1993年首次超过发达国家,占全球年度案件总数的比重此后一直保持在50%以上。1987年—1994年,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占全球反倾销立案数的2/3,而在1995年—2001年上半年,印度、南非、阿根廷和巴西四国占全球立案数的35%,而上述四个发达国家的比重则降至40%。
(三)立案针对的产品集中
在过去15年中,贱金属制品、化工产品、机电和音像设备、塑料和橡胶制品、纺织品等5类产品的案件数之和占全部案件数的比重一直稳定在3/4左右。
钢铁、化工、纺织是各国、特别是大国都拥有的产业,在发展中国家是实现工业化的主导产业,某些产品在发达国家则属于结构调整难度较大的夕阳产业,因此在国际贸易中矛盾尤为突出。
我国出口产品已成为国际反倾销的重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