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广告位出租
中国论文网 >> 经济学 >> 国际贸易 >> 论企业经济行为的伦理限度

论企业经济行为的伦理限度

发布时间:2006-09-13 21:22

长期以来,在企业伦理建设方面,人们一直十分关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探究和研讨,却忽视了这种社会责任的植根土壤和“条件极值”,甚至将企业的社会责任搁置于企业追求自身利益合理合法的行为之上,没有真正寻找到企业经济利益增进与道德素质提高的切入点,其结果难免流于空谈。因此,要想建构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企业伦理理论和规范体系,正确确立企业社会责任的现实基点,有必要首先弄清企业经济行为的道德基础及其伦理限度。 

一、 求利——企业经济行为的 内因驱动

什么是企业?企业因何而存在?这是研究企业一切经济行为的逻辑前提。根据现代企业理论,对什么是企业主要有两种不同的概念界定。一是科斯的定义,他认为“企业的显著标志是对价格机制的替代”,“在企业之外,价格运动调节着生产,对生产的协调是通过一系列市场交易来实现的。在企业内部,这些市场交易不存在了,与这些交易相联系的复杂的市场结构让位于调节生产的企业家协调者”①,也就是说,企业是一种可以与市场机制互相替代的协调生产的手段和机制。二是詹森和麦克林的定义,他们认为企业是一种为个人之间的“一组契约关系”充当连接点的组织,是一种法律虚构。就企业而言,这“一组契约关系”就是劳动所有者、物质投入和资本投入的提供者、产出品的消费者相互之间的契约关系②。综观两种界定,我们不妨对企业作如下初步诠释:所谓企业,是指一种用以协调内部成员及利益相关者的契约关系,可以替代市场机制的个体协作组织。

与马克思不同,现代西方经济学家一方面从生产成本与度量成本相结合的角度分析企业的成因,比如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阿尔钦和德姆塞茨在(生产、信息成本和经济组织)一文中曾指出:“如果协作群生产的产出足够大,以至于和不可分离的生产的产出总和相比,超出的部分足以抵销用于组织和约束协作群成员的成本,则协作群生产就会被采用”③也就是说,协作群生产代替个体生产的原因不仅是生产成本的节约,而且是生产成本与度量成本总和的节约。另一方面西方经济学家从交易成本的视角论述企业的形成,比如威廉姆森认为,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及少数交易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是导致市场失灵的环境因素,再加上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人为因素,使人们在拟定、履行和强制执行市场契约时会付出巨大的代价,最终导致交易在企业内部而不是在市场上进行”③,因而由企业组织代替市场交易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
分页:[1] 2 3  下一页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Copyright © 2006 Chinal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论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