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发展趋势看,各种约束企业行为、规范产品环境质量的国际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必然会影响到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环境问题已经超越了国界,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我国的企业要走向市场,产品要参与国际竞争,必然会受到与环境有关的种种压力。因此有关环境管理的研究与应用也就越显得必要与迫切。
依据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的解释,环境会计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层面与国民经济核算和报告相连,微观层面与企业财务会计和报告相连。
在微观层面的环境会计领域,最早进入专业实务的就是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也称环境报告,即把公司各种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信息向外部社会披露。环境信息披露最早是作为社会责任报告的一个组成部分。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披露方式是体现在公司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分析与问题讨论”部分。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绿色化”意识日益被官方和公众接受并强化,也对公司信息披露产生了更大的压力,所以大公司纷纷在年度报告中增加环境信息部分,以至单独编制环境报告。以后成为一个独立组成部分,并最终成为独立的年度环境报告。根据KPMG(国际五大会计专业服务机构之一)的一项调查,披露环境信息的跨国性大公司,1994年为65%,1995年增长为77%,而全球最大的100家公司则全部编制环境报告。
这表明了以赢利为目标的企业已经将社会责任感和自我约束作为公司行为规则的组成部分。不过从实践看,尚存在的问题也是很明显的:第一,众多公司编制和披露环境信息,并没有共同接受的专业标准;第二,环境报告中的信息之产生,在环境会计及环境管理方面都有待发展。
一、政府的关注
1.美国政府。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在环境会计方面做了许多工作,特别是其组织编写的《环境会计导论:作为一种企业管理工具》一书,不但从概念上澄清了环境会计的三种含义,而且在环境成本计算、成本分配、环境会计信息应用等方面为企业管理实务提供了技术指南。
美国的环境法规建设速度很快,分为联邦、州及地方政府三级。与环境问题有关的法规可以大体上划归两类:一类是关于环境清理与复原的责任;另一类是关于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以及与标准有联系的个人或财产损失负债。
1993年,EITF又提出了“EITF93-5环境负债会计”,要求将潜在的环境负债项目从一般的或有负债中单独列出并加以估计。对于上市公司,由证券与交易委员会(SEC)发布规则,规定其环境事项的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