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密切把握金融监管新趋势。一是在强调合规性监管的同时,强化风险性监管。随着银行自律行为不断加强,合规性经营不断改善,加上金融创新步伐加快、银行间竞争加剧,强化风险监管显得更加重要;二是对传统业务风险监管的同时,加强对创新业务的风险监管;三是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银行业中的地位、作用更加突出。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相互制衡是金融业内部控制、治理的主体,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最直接、最有效的主体;四是审慎性会计原则和审慎性监管对于确保银行稳健运行具有特殊的作用;五是注重并表监管与资本控制;六是强调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最近,中央银行出台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金融信息披露行为;另外,鉴于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形势,在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趋势下,各国金融监管当局之间在金融监管、防止金融犯罪和反洗钱上的合作比以往更加密切。
二、与时俱进,更新金融监管方法
1、创新金融监管理论。金融监管之所以存在并不断加强,首先是因为存在于金融机构与其交易或服务对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许多金融服务或金融产品的金融交易发生在先、交易结果在后,这一时间差就增加了金融交易过程中对诈骗活动的诱惑。基于保护存款人、投资者、被保险人,防止金融市场萎缩或大幅度的波动,监管当局需要对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提供者进行必要的监管。其次是系统风险。即个别的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可能对其他许多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在金融市场一体化、全球化,国内金融对外开放深化的条件下,信息不对称出现了新变化。过去,在国别范围内,一国金融监管当局可凭借简单的行政手段即可获取必要的监管信息,而现在,以同样的方式获取必要的监管信息则存在一定的困难。系统风险方面,目前没有一个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能单独应对发生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风险。因此,一国金融监管当局实施金融监管时还应考虑国外因素影响,借助国际协作或条约明确承担和履行监管义务,遵循已达成的监管行为规范。即金融监管存在的两大支柱内涵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金融监管理论也必随之创新。
2、金融监管手段、方式要现代化。
一是金融监管所必须获取大量优质金融信息的渠道要规范化、制度化。拥有一个能够提供准确、及时、信息完整的良好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银行准确评估和管理风险的必要前提,也是监管人员、监管当局确保银行稳健经营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