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自称恪遵总理(孙中山)遗教、信服铁路为“实业之母”说,在最初面对国内资力有限,国外经济发达的友邦又都不同程度地陷人世界经济大危机的现实,制定“庚关两款筑路计划”①,但仍翘首寄望于能有外资的输入。经过“九一八”事变,警觉到铁路不只是“实业之母”,且攸关国防,把它列于“国防的经济建设”之中,认为是当务之急。它认定“最宜急切进行的”是制定工作方针,积极引进外资,抓紧建设;并决定在国际间平等互惠条件下,与友邦或友邦经济团体愿为善意之合作者,应“妥与协商,采取最有利之办法以利进行”②。这样,在我国致力于整理外债使债信渐次重振的基础上,在当年资本主义国家谋求对我输出资本动向中,大致从1934年起数年间,除了先是表现为“友乎?敌乎?”面目不明而终以对我发动全面侵略战争之敌的日本外,我国与当年兼具意愿、实力的友邦,几乎都签订了主要以购料价款为内核的一系列铁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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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庚”指庚款的“退款”;“关”指关税从新规定税则后增收部分净额的半数。
②行政院令,1932年1月16日;国民政府实业部档案;二史馆藏;参看宓汝乌编《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以下简作《路史资料》),页737—738,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
一、德国:玉南、南萍两段和湘黔路的材料贷款
1933年,铁道部在浙江省府自力建成杭(州)江(山)铁路,续向江西境玉山展筑中,决定在该段完工后接手继续延展先至南昌,再至萍乡……构成一条由“浙赣”和“湘黔”两路相联接、横贯国土东西的又一大干线。该部计划除了国内建筑经费发行公债自筹外,所需向国外采购的材料设备,把价款转成借款。此讯传出,德商奥托·华尔夫公司①在与我国进行易货贸易中熟知赣、湘两省是中国提供德国主要商货一一钨、锰、锑矿砂的产地,急起承揽;双方迅即达成协议,先是由德方供给玉南、南萍两段铁路材料;在铁道部决定兴建湘(株州)黔(贵阳)时,续行取得垫支该路材料价款的利益。
1.玉南、南萍的材料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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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该公司与德国政府的国防、经济两部关系密切;于1933年在上海设立办事处。
②中国银团由交通、中国、农民、金城、大陆、盐业、中南和浙江兴业八家银行和四行储蓄部组成,并以时任金城银行总经理周作民为总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