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后,四大银行承继了原来计划体制下高度的垄断和低效率。为了促进金融市场竞争,我国陆续设立了10余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90余家城市商业银行。尽管如此,银行组织体系仍然严重畸形,垄断局面并没有打破。
与民营中小企业的飞速发展对融资服务的需求相比,中小商业银行的数量和资金实力远远不够。近年来国家开始重视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问题,在政府的督促下各大银行都成立了中小企业贷款部(委员会),但实施效果甚微,其原因是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成本高。
4、大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比较高。
对于大商业银行来说,小额的资金投放和大宗的贷款需要付出的交易费用和信息费用其实是相差无几的。所有的程序和前期调查一个都不能少,企业无论大小,对它的资质、经营状况、还贷能力、信用风险、产品的市场前景等等,银行同样要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进行调查和评估。
5、大银行的运营程序只适合大企业,不适合小企业
国有商业银行在所有制、业务规模、审贷程序、分析指标等方面的运营程序和规程都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设计的,不适用于中小民营企业的情况。全方位改变面向国有大企业、发放额度大的贷款的业务习惯和审批方式,适应众多民营中小企业的需要,大量开展“贷款零售”业务,需要与之相应的制度变迁、机构改革和磨合过程。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意识的增强,普遍推行了“信贷终身负责制”,这使信贷人员在向民营中小企业投放贷款时变得更加谨慎。
近年来各大银行都进行了结构调整,实施向“两大”即大城市、大企业集中的战略,使得原来承担的部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逐渐萎缩。它们有做不完的“大生意”,当然也就没有时间和精力兼顾这些“小买卖”。没有必要把民营中小企业列入自己的“客户关系管理(CRM)网”。
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贷款权上收,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被撤并,大量农村信用社基本上处于瘫痪状况,从而形成大块业务空白,民营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剧。二、中国民营中小企业贷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