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体系的壁垒,允许组建民营中小银行,一方面是中国民营企业在金融业领域成长和扩张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鼓励金融领域竞争提高银行业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必需。
4、把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为适应农村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民营金融企业
把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为股份制性质的民营中小银行是发展农村金融的现实选择。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小流域金融微循环体制的实现形式,可以减少农村金融资源的外溢,一方面为农村民营中小银行的生成找到了现实的突破口,另一方面也支持了农村民营非金融企业的生成和成长。
综上所述,中国民营企业的成长与银行业的创新存在着内在的关联性。从中国民营企业的成长角度来考察当前我国金融业的格局,我们认为,我国银行业,通过金融组织创新,组建各种形式的民营金融企业,一方面可以创建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过剩以及民间大量的剩余资金与为数众多的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畅通对接的多种渠道,这样就会彻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和中国金融业的结构性缺陷问题,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金融环境。另一方面,各种民营金融企业的组建,其本身就是中国民营企业生成和成长的重要方面和重要内容。参考文献:
1、 李阳:《从民营企业的发展看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 《中国金融》 2001年第2期
2、 胡小平:《中小企业融资》 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年10月。
3、 罗君:论民营企业的融资选择 《金融理论与实践》2001年第8期
4、 张世贤:民营企业发展需突破金融约束 《中国经济快讯周刊》 (2002年第41期)
5、 中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金融与发展》(2001年第3期)
6、 林毅夫:《发展中小银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中经网2001-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