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债权流动化正是银行利用证券可转让性特点,借助资信机构给与的信用评级,用以提高银行资产流动性程度的工具。银行将其贷款集合出售给特别目的公司后,特别目的公司以此作担保通过市场向投资者发行债券,这一过程实际上具有非常深刻的意义。
贷款债权流动化以公开竞价形式,将贷款折价出售给投资者,其中贷款债权流动化结构中的各个参加者的利益也由市场来定价。其意义在于银行中介通过市场定价出售贷款,提前实现了其资产的价值。如美国20世纪80年代初期高利率时期发行的GNMA转手债券,其30年期抵押贷款债权的集合利率为11%,转手债券本身的利率为10.5%,在这个0.5%的利差内,GNMA的担保费为0.06%,另外0.44%则为抵押贷款债权组合的管理费。
另外,利用证券的评级机构为各种资产组合的信用级别进行赋值,不仅降低了银行的委托代理费用,而且,还由于资信机构的加入,提高了融资过程中资产组合体的信用质量。贷款债权流动化过程中,由于每一种贷款债权流动化的资产都要求有信用增级,其质量与数量都依赖于评级机构、保险人和投资者所决定的贷款债权流动化风险,其目的是减少投资者的风险、提高证券的信用等级、降低原始权益人的成本。因此,贷款债权流动化通过信用增级方式促进了资产组合中不同个体的信用同质化。
三、银行中介与市场中介的替代
综上所述,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金融的全球化与自由化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中介制度运行的环境。中介银行在信息收集和处理方面的优势逐步地丧失,在降低交易费用的竞争中也处于劣势。贷款债权流动化的产生和发展实际上与中介银行摆脱困境寻求发展过程是不可分割的,是银行中介大力寻求发展的内在需求所致。
(一)存款与证券替代
在中介银行的贷款关系中,最终资金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之间的最后联系是银行与借款人间的联系。典型的储蓄者以存款形式持有对银行的要求权,而借款人从银行的要求权系列中进行选择,包括从属债务、优先股、普通股和存款。
存款作为与证券相反形态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回避价格风险和低廉的交易成本,且具有多样化的流动性。同时,在存款保险公司(FDIC)的保险与银行的监控体系间,银行存款还具有信用风险低的特点。而证券的特征在于能够提供较高的收益率和流通转让的可能性,但却比银行存款更具风险性,投资者运用市场便可以对其价格、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进行合理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