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营银行问题的讨论始于1999年,虽经多年的争论,但在一些涉及民营银行的重大问题上,我国经济金融界至今仍未达成共识。笔者也曾写过几篇主张发展非国有民营银行机构的拙文。近段时期以来,发展民营银行问题已被一些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令人费解的是就如同证券股市问题一样,谈得最多、喊声最高的不是金融界的资深专家而是经济学界的一些学者。这些学者思想活跃,敢于标新立异,令笔者敬佩,但认真拜读他们的大作,对于不少观点笔者却又不敢苟同。笔者不揣浅陋,拟就下面几个问题谈点浅见。 一、民营银行的市场定位
民营银行款步登台后,如何在市场舞台的激烈竞争中立足,其市场定位与发展策略则显得至关重要。就民营银行而言,所谓市场定位,就是如何根据金融市场的经营环境,在充分考虑自身的规模实力和经营特点的情况下,扬长避短,确定自身的位置和应扮演的角色,以谋求更大的市场份额并使自己获得更快的发展。
民营银行在起步时,不宜过分追求规模,而应当定位于以当地经济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区银行,以便随着业务拓展再逐步做大。笔者认为,这种定位较为妥当,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主要原因如下:
1.目前融资最感困难、最迫切需要金融支持的正是中小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个体工商户,而已经有一定规模的大型民营企业一般而言不存在贷款的困难,其中有的佼佼者甚至还已成为大银行的黄金客户。同时,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本来应当主要面向中小客户的中小商业银行,信贷行为也偏好“垒大户”,致使中小私营企业及个体户同样难以从中小商业银行方面获得满意的金融服务。
2.民营银行在其发展的初级阶段,以大型优质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虽无过错但却不是明智的选择。
3.大型银行的管理现代化水平要求较高,面临的市场竞争也更为激烈。而民营企业本身大都缺乏从事金融方面工作的经历,难以胜任大银行的管理工作。
4.历史经验表明,只要机制灵活,定位准确,竞争力强,小银行也能由小到大,发展成为具有实力的大银行。
二、银行业对民间资本的开放必须慎之又慎
4.为了取得自身的丰厚回报,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愿望更为强烈。民营银行如果过分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一旦投资失败,绝大部分损失将由股东承担。如果由此导致银行破产倒闭,损失则将最终转嫁给存款人或者存款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