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在综合理论界、实务界众多建议的基础上,颁布了《审计准则第99号——考虑财务报告中的舞弊》(SAS No.99,以下简称新准则)。取代了原有反舞弊审计准则SAS No.82(以下简称旧准则),以增强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告审计时发现和揭露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能力。结合近年来出现的银广夏、郑百文等财务报告舞弊案例中的问题,笔者认为,美国新准则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国反舞弊审计规范,提高审计质量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最新准则的简要介绍
2002年7月25日美国通过的《公司改革法案》(Sarbanes-Oxley Act),使传统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模式被打破,代之以政府监督下的独立监管为主的模式,即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督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来负责制定或审批审计准则、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准则以及其他与审计报告相关的准则。实际上意味着AICPA正在逐步失去审计准则制定权。同时,财务报告舞弊的经济后果呈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仅世通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一案,就导致近1200亿美元的市值损失和近1000亿美元的财产损失。面对严重的经济后果,公众强烈希望注册会计师能在财务报告审计中及时发现和揭露舞弊。
在上述压力下,AICPA隶属的审计准则委员会(ASB)于2002年10月15日发布了《审计准则第99号——考虑财务报告中的舞弊》(SAS No.99),全面取代1997年颁布的旧准则。相对于旧准则中指出的“注册会计师既不能认为管理层不可靠,也不能认为完全可靠的较为”中性“的看法,新准则进一步提升了”职业怀疑精神“。首先假设不同层次上管理层舞弊的可能性,包括共谋、违反内部控制的规定等,并要求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这种精神状态。正如柏瑞。C.梅勒肯指出:该准则试图使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每个项目时都要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精神,不能推测管理层是诚实可信的,注册会计师应首先思考是否有舞弊的嫌疑,以期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程序产生实质性指导意义,增强了注册会计师发现和揭露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
现代财务报告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估计,其做出的许多判断或假设将对资产价值、具体交易的认定(如收购、重组或处置)、重要应计负债等会计估计产生重大影响,并可能进一步牵涉到会计假设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调整。安然事件中管理层利用会计估计是其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手法之一。因此,注册会计师应该关注管理层判断或假设及其对会计估计的影响,并作为财务报告舞弊风险评估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