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会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使会计工作中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所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相继开展了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些探讨。
一、关于会计委派制的一些认识
1. 会计委派制的产生背景
会计委派制度来源于基层实践,是我国经济改革和当前经济生活的客观要求。在新旧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由于新的体制尚未完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社会监督体系尚不健全,必然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一些单位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资金管理失控,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一些单位领导人干扰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收,甚至贪污受贿、侵吞公款,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现象仍然存在等。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但监督机制不健全,尤其是现行会计管理体制下由单位会计自我监督难以发挥有效作用是其重要原因。为此,财政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即实行会计委派制,将监督的会计人员从基层单位独立出来,由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直接委派,使会计人员摆脱依附地位,更好地行使会计监督职能,达到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
2. 会计委派制的委派形式
二、关于会计委派制的一些思考
1. 明确委派主体和客体
委派主体应是资产的所有者。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主体是政府部门;对于股份制企业,委派主体应是企业的股东大会,委派会计人员隶属于股东大会,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除上市公司外,管理体制大都不健全,国有股权代表身份不明晰,暂时只能由政府代办。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企业管理体制的健全,最终也能达到企业会计的委派方由政府转移到企业的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