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方面,资产(系指国有资产,下同)经营责任制作为过去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更新换代产品”展示在世人的面前,其能否超越历史的承包模式而以全新的面貌出现,起到更大的激励和约束之功效?本人试图结合湖北地勘局(以下简称“我局”)承包责任制的发展过程,对资产经营责任制作一些分析和探索。
一、传统的承包责任制存在的利和弊
自一九八六年首次作出了实行承包经营的决定以来,我局在责任制的道路上已走过了十个年头,十年来,我们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和发展,通过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了我局地矿经济的发展。根据承包形式和内容的变化,我局在责任制方面主要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内部经济责任制阶段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和获得巨大成功,我局各地勘单位不同形式的内部经济责任制也随之兴起,对当时地勘单位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在那种纯计划经济的模式下,局往往以年度地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好坏,作为激励和约束地勘单位的主要形式,其目的主要是采用追加和调减国拨地质勘探费以及晋升职工工资的办法来实现。在地勘单位内部,均采取经济责任制形式,将局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到分队、机、组和个人。从总体上看,局与地勘单位的经济关系不十分明显,地勘单位作为局机关的附属物,政企不分,单位性质模糊,从而不能做到经营权和所有权适当分离。地勘单位的一切经营生产活动由局总缆。
第二阶段:承包经营责任制阶段
1、把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作为承包经营的原则首次提出来,使局与地勘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渐渐明朗化,且国有资产的一部分固定资产增值作为承包指标进行考核。
2、用合同的形式来确定局与地勘单位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经过公证,双方处在平等的位置,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法律责任。并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由审计机构组织审计与监督。
3、要求地勘单位做到自主经营、自主管理,逐步做到自负盈亏,是对当时“个人吃集体的大锅饭,集体吃国家的大锅饭”现状最有力的冲击,在转变职工思想观念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这样,地勘单位初具企业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