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价值中国网
1990年,《哈佛商业评论》刊登的Prahalad/Hamel关于《公司核心能力》的文章,确立了核心能力在管理理论与实践上的地位。在以后的十余年,得到了业界、学术界人士的广泛响应,关于核心能力的著述层出不穷。在对核心能力进行理论阐述的同时,部分学者也对一些相关企业的核心能力进行了实证分析。分析的结论证明:拥有长期竞争优势的公司必然拥有一项或几项核心能力,反之亦然。同时,这些公司实际上为维系保持自身的核心能力采取了各种方法与手段。正如Prahalad/Hamel所指出的那样:核心能力不会随着使用而递减,它不像物质资产那样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损耗,竞争力却随着它们的应用分享而提高。但是,核心能力仍需要培养和保护。尽管核心能力具有难以模仿性,但并非不能模仿。也就是说,公司即使建立了核心能力,如果不注重维系保持,也会将其丢失。施乐公司败给佳能公司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那么,对于已经建立核心能力的公司,如何维系保持其核心能力?即公司核心能力如何具备可持续性?笔者认为,以下三个方面是值得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一、对公司的核心能力进行保护
关于公司核心能力的可持续,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它进行充分有效的保护。所谓对公司的核心能力的有效保护,是指公司通过运用一定的管理方法或手段提高竞争对手的“模仿门槛”,使公司的核心能力保持对竞争对手的一定的领先距离,为公司的核心能力“制造”出一块隔离带或安全区。
1、核心技术的保密与垄断
拥有核心能力的公司对其核心技术都非常注重保密,因为他们深知核心技术一旦被竞争对手轻而易举地掌握则意味着竞争优势的丧失。因此,他们在核心技术的保密方面会坚持这样的原则,即输出产品不输出技术;输出非核心技术不输出核心技术。如可口可乐公司在全世界有许多合资厂,也尽管其配方99%的成分都已被研究分析出来,就是剩余的1%(可称为核心配方),可口可乐公司对外界从不公开。另外,许多拥有核心能力的公司,还通过注册专利以使核心技术获得垄断地位来实现对其的有效保护。同时,制定大量的保密规则,对公司内部员工特别是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的人员的保密行为实行有效的约束,已成为这些公司的惯例。
2、核心技术的谨慎推出
3、围绕核心技术的经济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