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规范的政府行为。市场经济体制对企业经济行为的干预意味着通过价格机制调节生产者的行为,政府对企业的干预一般采取间接调控的手段。如果政府行为服从于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意味着只能在规定的制度框架内,行使特定的权力。这就要求政府在权力使用上必须有规范的行为。如果政府行为不规范,由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缺乏透明度,意味着大量的政府官员会随意放大滥用的权力干预企业行为,这种干预的后果意味着企业家行为没有稳定的预期,企业家个人预期越不稳定他就越会怕政策多变而产生短期行为,甚至利用现有的机会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败德”行为会导致企业家声誉受损。
3、良好的信息传输体制。我国地位辽阔,企业数量众多,且大多数规模不大,破产率高,企业间重点博奕的概率较小,声誉不好的企业经营者在一个地区搞不好可以到其他地区再重新办企业,以至于一部分劣质企业经营者到处行骗。因此,声誉传输体制对企业家声誉的确认至关重要。那些不遵守商业信用的企业经营者一旦记录在案,便会通过各种媒体臭名远扬,其在市场上再难找到合作伙伴。从这个意义上讲,声誉传输体制是约束企业家“败德”行为的有效手段。
4、有效的法律环境。有效地法律环境意味着通过法律手段约束企业家的行为。对企业家而言,违法,不讲信用,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这种法律约束会迫使企业家自觉的守法,自觉地在法律框架内兑现自己履约和承诺,这个角度上、法律环境会使企业家声誉机制的建立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当然,法律不是万能的,靠法律约束企业家扭曲行为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5、宽松的政府管制。声誉机制靠市场的竞争形成。根据鲍莫尔的可竞争理论,市场上即使已有一个企业,如果进入的成本不高,这个企业的行为就会表现相当于一个竞争对手一样,否则追求垄断行为,就会有新的进入者进入,从而构成对这个企业的威胁。这是西方放松管制的理由。从政府角度看,管制的初衷是限制垄断,但由于严格的管制会将企业的行为垄断变成法定的垄断。当管制越严格,就越会导致声誉机制的表决。因为管制意味着政府抬高市场准入的门槛,而骗子会通过贿赂买通政府官员,从而取得低成本的垄断地位。三、我国企业家声誉机制的现状分析
(一)企业家任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