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从1978年到1992年,企业开始实行较为分散的放权——让利体制。从1978年开始,政府试图在企业间引进竞争机制。在这个阶段中,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政策是以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同时进行诸如租赁制、国有民营等方式的改革尝试。
第三阶段,从1992年直到今天,逐步建立的多元化——市场体制。1992年开始的思想解放浪潮荡涤着整个中国经济,积蓄了多年的投资、创业热潮足以摧毁所有的陈腐观念。从这一年开始,中国经济进入了快速市场化的时期。股份制(公司制)一时成为讨论的热点,并在许多地方付诸实施。在随后的几年中,产权多元化、经营方式多元化得到了政府法律和文件的强化。政府进一步提出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标志的“现代企业制度”,并且对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提出了新的解释,放松了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控制。
在这个阶段,市场尝试新鲜事物的冲动简直无法克制,各种制度创新接二连三地出现。一是公司制走向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程序,对公司制企业、公开发行证券、组建无限责任公司都出台了相应的法律,二是资本市场在中国从出现到逐步壮大,已经成为经济中不可缺少的建设性力量,三是改革配套措施渐渐完善,例如明确企业同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引入企业破产程序、公平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税收负担、逐渐培育经理市场等等。在民间,股份合作制企业一度成为中小企业改制的模式,在一些地区甚至还曾经自发成立股票的场外交易市场。尽管这些尝试可能会有不完善的地方,但这些努力本身就具有深远的意义。与80年代不同的是,1992年以后的企业改革不再限于放权让利和政企分开等阶段性的改革诉求,而是直奔经济自由化、市场化这个主题。如果说80年代的改革更侧重解决当时面临的一些问题,是短期行为的话,那么90年代的改革就是有着明确目标的市场化革命,是探索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发展问题的方法,是为长远发展目标服务的。
对中国企业制度与经理行为的简要评述
从建国至今,中国企业制度几经改革,逐渐由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变为分散决策的准市场体制。把国有经济与市场竞争联系在一起,是西方国家所没有做过的尝试,也是中国企业制度的一大特色,因此中国企业有着与西方企业完全不同的组织结构和治理模式,企业经理也面临着不同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