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是我国最早有能力对光通信进行综合研发和生产的研究院,转制前属差额预算管理的科学事业单位。在由科研院所转制为科技企业的过程中,我院坚持以观念创新为统率,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体制创新为保证,试行集团财务管理,铺就了一条“产学研”一体化道路。“七五”以来有163项科研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打破了国外对我国高新技术的封锁,拥有了掌握光通信核心技术和制定国际通信标准的竞争实力;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90%以上,实现了光通信技术的产业化,2001年销售收入达到16.5亿元,比1990年增长44倍,净资产突破14亿元。
一、坚持观念创新
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超前的眼光和果断的行动,在国家出台科研院所转制政策之前就大胆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在20世纪80年代末,我院采取组建中外合资企业和小规模子公司的方式,试行了内部产权制度的改革;90年代后期,又将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优质资产拉出来组建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充分利用外界的资本市场。经过十年来的不懈努力,我院的思想观念产生了巨大转变,从战略发展的高度注重“四个转变”:一是“变近”。充分利用科研机构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的科技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使科研开发生产贴近世界高科技发展前沿,贴近经营管理实际,贴近市场。二是“变大”。实现从科研机构单一法人体制、单一股东结构向多元法人体制、多元股东结构的转变,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资本积累,壮大参与国际竞争的经济实力和技术优势。三是“变快”。充分发挥我院作为国家光通信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光电子工业中心和亚太地区光通信技术培训中心的优势,加快科研与市场的融合,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化进程,在国际光通信领域竞争中将优势迅速转化为现实的优势。四是“变活”。实现从科研机构行政管理模式向企业法人治理模式的跨跃,建立健全包括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及经营者选择机制等多方面内容的公司治理结构,激活经营管理机制。观念的转变有效地促进了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创新,我院在科研机构转制中抢占先机,实现了转制初期提出的“一举三破”的奋斗目标:在国际竞争中高举振兴中国光通信产业的大旗,通过强化光通信科研开发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一体化发展,打破了国外对我的高新技术封锁,突破了国际跨国公司在光通信领域的“围追堵截”,冲破了科研机构传统管理旧观念的束缚,走上了科研机构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