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广告位出租
中国论文网 >> 工商管理 >> 企业研究 >> 企业成长性标准的界定研究

企业成长性标准的界定研究

发布时间:2006-09-14 18:35

资金一向是限制创业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瓶颈。创业板市场的设立为创业企业提供了一条直接融资的渠道,解决了创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后顾之忧。可以说,没有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就不会孕育出像微软、思科、戴尔和因特尔这样的高成长性企业。 

中国的创业板市场要想培育出像微软、思科。戴尔和因特尔等一样的巨人企业,必须严把创业板市场的大门。因此,选择具有真正的高成长性企业和高科技企业是中国创业板市场的出路所在。由于高科技企业事实上涵盖于高成长性企业之中,因此本文对创业板市场主体的成长性标准的探讨将主要集中在高成长性企业。

一、 成长性企业的定义及其范畴

(一)成长性企业的定义

成长性企业,是指目前尚处在创业阶段,但由于自身的某些优势(如行业领先、技术垄断和管理高效等)而可能在将来进发出潜力的,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得到高投资回报的创业企业。

(二)成长性企业的范畴

创业板市场是为成长性企业而设立的,基于这一点,很多人片面地认为成长性企业就是指一些中小企业,其实不然。就我国具体国情来讲,中小企业(包括国有中小企业)是成长性企业的一部分。除此之外,从成长性企业的定义来看,那些具有市场竞争力、投资回报率高、抵御风险能力强但目前尚处在成长阶段的大型国有企业同样属于成长性企业的范畴。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戴文华在深圳举行的第二届高交会世界证券市场峰会上很明确的对成长性企业的范畴作了界定:创业板并非只对新经济企业和中小企业情有独钟,对于传统企业和大型企业也来者不拒,只要它们的成长性好就行。对于具有成长潜力和发展前景的传统企业包括一些大型企业,创业板的大门也是敞开的。笔者认为,今天的纳斯达克市场之所以能够与纽约证券交易所相媲美,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它在服务于一些中小企业和新兴行业等的同时,也对大型企业敞开大门。如果片面地认为中国的大型国有企业天生就与主板市场相联系的话,其结果只会阻碍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对国有经济的良性运作也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笔者认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尚处于成长阶段的国有大型企业等都是创业板市场的主体,都从属于成长性企业的范畴。

二、 成长性企业标准的界定

目前,创业板市场的筹建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着。但是,对究竟怎样的主体才具有成长性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判断标准。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虑:
分页:[1] 2 3  下一页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Copyright © 2006 Chinal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论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