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与其把公司治理理解为由外部力量强制“规定”的模式,还不如理解为一种保护弱势利益人的利益的一套制度安排。公司治理是经过博弈而形成的暂时均衡,各方利益人的博弈形成了公司政治机制,使得公司权力配置在动态中寻找平衡,而权力斗争使公司看起来像一个政治舞台。 关键词:公司治理 公司政治机制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繁荣,新企业不断诞生,老企业处于快速变革之中,公司治理不但成为一个炽热的理论课题,同时也成为一个现实问题。人们通常要碰到的问题就是:股东、董事、经理各有什么权力?进一步,谁规定了这样的权力配置?如果不遵循这样的权力配置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从理论角度对公司治理作一些深层探讨,并对国际主流的公司权力配置作一些剖析,有利于回答上述问题。
一、理论探讨:公司治理模式可以被“规定”得一清二楚吗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迅速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研究课题,尤其是90年代末的东亚金融危机和近两年美国的公司丑闻更加深了人们对公司治理的关注。在中国,国有企业的改制不断蔓延、私人企业的外部融资不断扩大、成长型企业的雇员分享股权计划纷纷出笼,以及越来越多的企业公开募股和挂牌上市,也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
无论是把公司治理的概念主要理解为发挥董事会的作用,还是认为公司治理是某种可以被“规定”的模式,都不能说有什么不对。事实上,目前改善公司治理的主要努力都体现在通过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等形式来促使董事会“到位”和T&D程度的提高,特别在美国等西方国家更是如此。
为了各自利益而产生摩擦、冲突和达成均衡,实际上就是所谓的公司政治机制(CORPORATRE POLITICAL MECHNASIM),即各方利益人的力量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确定权力分布和改变权力分布。在约翰。庞德(2001)看来,公司治理围绕权力而展开,他把权力集中于管理层(经理层)的治理称为“管理型公司”(MANAGED CORPORATION),而需要各种利益人的力量共同分享权力并形成均衡的治理称为“治理型公司”(GOVERNED CORPORATION“。同时,他还提出新的政治机制应该成为公司治理的出路,也即让经理之外的其他利益人积极参与到公司的决策和权力分享之中(约翰。庞德,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