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机制与企业制度密切相关。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国有企业财务机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推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之后,国有企业财务机制的建设和改革得到了前未有的重视,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突破。但是,到目前为止,说国有企业已经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财务机制为时尚早。特别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过程中,由于片面强调激励机制和约束监督机制的建设和改革,反而把企业制度中最根本、最核心的决策机制给忽视了,这不能不说是我们改革中的一大失误。对国有企业财务机制建设和改革来说,财务决策机制的建设和改革恐怕是最落后的,尚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
一、现代企业制度与企业财务决策机制
在明确提出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改革的目标之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先后经历了企业基金制度、利润留成和盈亏包干制度、两步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等几个阶段,它们的共同缺陷在于都是在传统国有产权构架不变的前提下让渡一部分经营权,而不是企业财产权结构的重组和产权制度的创新,即改革未深入触及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产权制度。实践证明,这些改革要么难以实现“两权”真正分开,企业经营自主权不能得到充分发挥,无法有效地激励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要么是企业所有者的所有权虚置,难以形成有效地监督、约束经营者的机制,使“内部人控制”现象失控,所有者权益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经过多年漫长艰难的改革探索,我们终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钥匙。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公开,管理科学”。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关键就是对企业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
在现代企业制度涉及的三个方面问题中,不同的控制权配置方式决定了不同的决策机制,它取决于对财产终级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权利的具体安排。在现实的公司中,这种制度安排或决策机制表现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员和监事会之间的权力的分配和相互制衡的关系,构成了所谓的公司或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这种机制既表现为诸如《公司法》之类的通用的法律机制,也表现为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各个公司相互不同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的设计和运行则是建立在一定的决策机制基础上的,没有一定的决策机制,任何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都将是空中楼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