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财务通则》是国家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管理的基本法规,1992年10月31日由财政部颁布,199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的几年来,《企业财务通则》在规范企业财务活动、加强财务管理、理顺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项法律法规的日趋健全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深入推广,《企业财务通则》也日益显现其自身的缺陷,在指导思想、内容结构等方面受到了挑战。 一、《企业财务通则》的局限性
随着我国加入 WTO,按照国际惯例办事已成为共识。那么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国家是否还需要以 《企业财务通则》的形式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宏观管理,《企业财务通则》的内容是否适应财务管理的需要,这些问题都很值得商榷。
(一) 经济环境的变化使《企业财务通则》的地位受到了冲击
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基本特征是 “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要求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在这种制度下,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则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应依法破产,企业以其自身的法人财产进行自主经营所获收入应照章纳税,并对投资人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后,客观上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转移到以市场主体为中心,以预测、决策、控制为核心,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的轨道上,使企业财务真正成为自主理财型财务。自主理财型财务具有以下一些特征:一是企业自筹资金,有效地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筹集的综合效益;二是企业自己选择投资项目,承担投资风险;三是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制定企业发展战略,适时调整经营策略、调整产品结构;四是合理配置资源,加强成本控制,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五是增强风险意识与效益观念,用科学的管理方法进行财务决策。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自主理财,财务行为是企业的自身行为,是所有者的理财行为,应体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需要。这在客观上就要求国家为企业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以保障企业能够实现自主理财的目标——— 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企业财务通则》的财务特征突出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