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公益性项目。主要指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环保等事业的建设项目, 公检法等政权机关的建设项目以及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办公设施、国际设施建设项目。公益性项目主要由政府进行拨款建设和管理。
2 . 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要求, 改革基本建投资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的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走了一条从逐步下放审批权限, 到引入市场机制, 着力从宏观管理到微观运行都进行系列改革的道路。其方向和特点是投资的主体多元化, 方式多样化,责任明晰化。一是资金来源多渠道。基本建设投资由过去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 转变为投资单位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利用外资、财政拨款等多种渠道。二是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主体由过去中央政府一个投资主体, 转变为中央和地方政府、企业、集体、个体、外商等多元化的主体。三是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方式由过去主要由政府投资, 转变为联合投资、中外合资、合作建设等多种方式。四是责任明晰化。包括政府在内的不同主体根据在基建项目投资和管理上介入的范围程度不同各自承担有限责任, 在投资与管理上实现责权利的对等与结合原则。五是注重内涵扩大再生产。从过去主要靠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转变为在新建项目的同时, 开始注重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 走内涵扩大再生产的路子。六是项目实行招投标。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由行政分配任务, 逐步转向引进竞争机制, 实行招投标办法。
当前, 基建投资领域突出存在的问题, 一是投资的风险约束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大锅饭”体制没有打破; 二是投资结构不合理, 投资的宏观调控体系没有建立起来; 三是投资效益不高, 投资的市场体系不健全, 法规建设跟不上。因此, 要从根本上解决基建投资领域存在的问题, 必须从改革入手,按照基建投资与管理所呈现的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责任明晰化的方向和特点,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
二、制度建设与体制创新
1 . 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的原则
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改革要坚持以下原则: 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的; 满足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需要; 满足宏观调控的要求, 突出资金源头控制; 区别经营性建设项目和非经营性建设项目, 形成不同的财务体系; 注重基建财务制度的系统性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