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的目的:
①在短期和长期内确保集团资产的流动性,为集团管理利率和货币风险提供必要的工具,同时永久地监控交易伙伴的风险;②现金流量管理;③通过资金蓄水池,集中管理公司在银行的资金;④作为集团各子公司的“虚拟”银行,保证各子公司的流动性、协助他们投资多余的资金,进行外汇交易以及控制他们与银行之间的关系;⑤协助各子公司管理投标过程中的外汇潜在风险;⑥协助各子公司建立他们的出口信贷;⑦通过收购与兼并职能的合作,监管在项目融资框架内的特殊融资;⑧监控与集团公司股票有关的金融市场的运作情况。
跨国公司通常在总部设立单独的资金部门来负责全球范围内的资金管理工作。它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融资政策、选择及管理银行合作伙伴,通过利率管理、企业资金管理行使集团内部银行的功能,对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的融资服务。同时资金部门还设立外汇交易室,集中对集团内各成员单位所需要的外汇进行交易及配对,并在必要时进行衍生工具交易如利率期权、外汇期权等。
在我国,由于外汇管理,不能自由兑换,且政府对外债实行逐笔登记制度,所以跨国公司的资金和外汇集中管理策略不能有效地得到实施。跨国公司一般允许中国境内的子公司在得到总部批准的情况下,可与当地银行发生建立信用关系,向其借入资金。或者成立一个公司作为载体,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六、税务管理
税务管理的主要目的:
①确保经营活动遵循当地的税务法规,合理建立税务记录以及在公司面临税务审计时集团公司利益不受损失;②优化税务支出;③议定内部转移定价原则。
为达到上述目的,跨国公司的税务管理部门需要对集团内各单位提供税务咨询,分析各国之间税负的差异,通过议定内部转移的价格,合理降低集团税负,以使集团公司总体税负达到最优。
在我国,税务管理部门对跨国公司的税务管理集中在转让定价和关联交易方面。由于我国的税务法规在这个方面的规定并不十分具体,所以税务部门在具体执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使跨国公司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带有相当多的不确定性。同时远在国外的跨国公司税务部门也不十分了解我国的税务法则,在监控方面也面临着很多困难。但是由于在我国有着很多的税务优惠规定,所以一些跨国公司认识到这些地区性差异,则一般在我国设立专门的税务专员负责税务的管理,最大限度地争取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