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日本及东亚国家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导的融 资模式
2.1 日本企业融资的一般模式与特点
相对于英美等国家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外源融资模式,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的外部资金来 源主要是从银行获取贷款。在这种融资模式中,以日本的主银行融资模式最为典型和突出。
据青木昌彦的研究,日本的主银行制度包括三个相互补充的部分⑦:(1)银行与企业建 立关系型契约;(2)银行之间形成相互委托监管的特殊关系;(3)监管当局采取一整套特 别的监管手段,如市场准入管制、“金融约束”、存款担保及对市场融资的限制等。以主银 行为首的信用贷款几乎成为日本企业唯一的外源融资渠道。日本主银行融资模式是在经济高 速增长时期形成的,战后,日本所需的重建资金主要来自银行,随着经济的增长,所需资金 越来越多,来自银行资金的比例不断增长,相对应的是股权融资迅速减少,企业对银行贷款 的依存度不断提高。1957年到1974年间,在日本企业的资金构成中,内源融资(折旧和利润 留成)所占的比重仅为25.6%—37.7%,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外源融资; 在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所占的比例很高,一直在40%左右,而股票和 债券融资所占的比重则从1957年—1959年的18.5%下降到1970年—197 4年的8.3%⑧,呈下降趋势。正是在这种企业自我积累能力低,而证券市场又不 发达的情况下,日本企业形成了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模式。而且日本银行与企业的这种关 系是比较稳定的,一旦结合就很难变动,这样,就逐渐地形成了主 银行体制这种独特的融资模式。主银行体制融合了银行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以及银行与监 管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日本,几乎每一个企业都与某个银行保持着密切的关系,这种关 系常常被称为系列(Keiretsu)⑨融资,包括长、短期贷款,但也涉及债券发行支持、股 权投资、支付结算以及各种不同信息和管理方面的服务等。
值得注意的是,到70年代中后期,随着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终结,企业经营战略的转 变和日本股票市场的发展,日本企业逐渐增加证券融资的比重,但以银行贷款为主导的融资 格局并未改变。
2.2 企业的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
2.3 法规对银行持股的限制和对非银行金融的约束
韩国的企业融资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并辅助以政策性金融的融资模式,具体不再细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