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地方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债券市场和地方性风险投资公司。中小金融机构拥有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信息优势: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机构,通过长期的合作关系,中小金融机构对地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程度逐渐增加,有助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为了使中小金融机构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应做好以下工作:①重构中小金融机构的产权结构和制度,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小金融机构要按各自的优势进行正确的市场定位,把主要服务对象定位于广大的中小企业,全心全意为中小企业服务;②金融业是个风险极大、容易发生欺诈行为的行业,必须改善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制度,加强监督力度,控制市场风险,将对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纳入整个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中,监管的重点落在对其高层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资产负债管理、贷款风险管理等风险监管上;③逐步解决贷款市场的垄断问题,允许非国有中小金融机构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允许有实力的企业出资兴办地方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建立过程中要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只起协调发展和指导监督的作用;④为了中小金融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可使利率调节具有一定弹性,在适当情况下允许部分中小企业以低于或高于市场利率的利率获得贷款,适当放宽贷款利率浮动幅度;⑤创建科学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估体系,根据中小企业经营者素质、风险保障能力、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及信用记录、发展前景等主要指标,综合评出不同等级,作为中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决策和重点扶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