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
(一)外在原因
1.银行金融机构体系方面
从国有商业银行的角度看,商业银行的运行机制导致对民营企业服务难。国有商业银行长期担负着为国有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任务,把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大型企业等作为服务重点。而对民营企业普遍采取歧视态度,即所谓的所有制歧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追求安全性和收益性,对民营企业的不信任使得其不愿意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国有商业银行机制也缺乏灵活性,信贷经营体制改革反而提高了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门槛。
2.非银行金融机构体系方面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重点主要是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基本上未向民营企业开放。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公司经营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改革,从严控制一般加工业和商品流通企业。而绝大部分民营企业受各种条件的影响,与《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相差甚远,自然被股票市场拒之门外。我国债券市场也基本上未向民营企业开放,大部分民营企业不具备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资格与条件。
3.对民营企业还存在一些制度的歧视也阻碍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拓展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和传统意识的影响,金融部门对民营企业还是避而远之,怕出问题受牵连。同样数额的不良贷款,贷款对象如果是国有企业,银行工作人员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是私营企业就可能被司法机关追究。出于对贷款责任的担心,在具体操作中就表现为尽量限制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数额,贷款手续繁杂、抵押条件苛刻,对抵押品要求过严、抵押率过低。此外,在国家有关政策上也存在着明显的所有制歧视,这种政策性歧视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营经济融资渠道的拓展。
(二)内在原因
1.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一些误区
(1)过度包装或不包装。
有些民营企业为了融资,不惜一切代价粉饰财务报表、甚至造假,财务数据脱离了企业的基本经营状况;有些民营企业认为自己经营效益好,应该很容易取得融资,不愿意花时间及精力去包装企业,不知道资金方看重的不仅是企业短期的利润,企业的长期发展前景及企业面临的风险是资金方更为重视的方面。
(2)急于拿到资金,却没能做实质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