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实质上是出资者、债权人、经理人员、雇员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缔结的契约的集合体,契约各方部向企业投入了一定的要素,或是财务资源,或是知识资源,或是二者兼而有之。按照谁贡献准收益的原则,契约各方都是独立、平等的产权主体。因此契约当事人就向权利从未来的交易活动中获取自己的产权权益。但契约签订前各契约当事人理论上的独立平等地位。只能说明他们日后有平等参与企业控制权和剩余分配权博弈的机会,要把这种平等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则要取决于各利益当事人依据自身实力、日后在企业中的地位等因素进行博弈的结果。企业的财务报表形式正体现了企业各产权主体的最终博弈结果。
一、工业经济时代的产权主体博弈及其财务报表
工业经济时代的生产要素主要是土地、劳动、资本(财务资本),知识资源处于次要地位。企业的各利益当事人投入企业的资源分别为:出资者投入财务资源和部分人力资源、债权人投入财务资源,雇员投入体力劳动和知识资源,管理人员则投入知识资源,其他利益当事人也投入相应的资源。但工业经济时代,知识资源对企业财富的创造、经济的发展及社会贡献的作用不太明显,起主导作用的是财务资源。更主要的是,在工业经济时代,知识资源所有者拥有的知识资源有限,不一定有合适的方式显示自己的实力。而财务资源所有者则可以用大量的物质财富来显示自己的实力,这就使得财务资源所有者在企业的权利博弈中处于有利的地位。由于契约各方实力明显悬殊,博养的结果必然是“财务资本至上”,“资本雇佣劳动”,雇员、经理人员的部分权益被财务资源所有者剥夺。另外,同是财务资源提供者的出资人与债权人之间也存在一个博弈问题。尽管双方提供的均为财务资源,都能为企业创造增量价值,但债权人让渡的仅仅是财务资源有限期的使用权。所以在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博弈中,股东仍是赢家,最终成为企业的真正所有者。从现行会计理论和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或“业主权益”这一称呼就可以明显看出股东的惟我独尊形象。会计理论中,与此背景相适应的典型的所有者权益理论是“业主权理论”。
由上可知,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是由工业经济时代的各产权主体-契约当事人,凭借各自实力最终博弈的结果。它完全是从博弈的赢家-出资人的角度去编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