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路运输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财务问题处理 公路运输企业在改制中涉及到财务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有关资产的财务问题处理
1.对融资车辆的处理。融资购车(即个人全资车)是公路运输企业筹集资金的一种形式,也是公路运输企业一种特殊的经济业务。其资产在财务处理上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增加企业资产,作为企业的负债处理,这样不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二是将融资车辆作为一种投资行为进行处理,即在增加企业资产的同时,增加企业的资本公积。
2.对不良不实资产的处理。众所周知,运输企业是微利企业,且大部分企业是连年亏损。因此,在企业改制当中,不良不实资产的处置是经常碰到的难题。如企业长期挂账的应摊未摊的递延资产、待摊费用等,还有资产在财务账面上表现为资产,但实际是“名存实亡”了,如企业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这部分不良不实资产在改制中,要经中介机构评估后,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核准。在评估中对企业各类财产损失以及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等经上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再做财务处理。
3.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处理。对剥离的为自身经营服务所形成和占用的非经营性资产,如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可采取以下处理模式:(1)直接剥离成立独立实体模式,即将非经营性资产形成独立的法人实体。此模式适用于那些有盈利能力的非经营性资产;(2)代管模式,即将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交由国家委托企业代管;(3)控股公司管理模式,即对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交由控股公司直接管理,其补贴由控股公司提供;(4)政府接管模式,即对规模较大,符合国家规定的,直接由政府接管。
无论采取哪一种模式,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分别处理。但值得注意的是,对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稳定住那些未进入改制后企业职工的情绪,减少和消除社会震荡;二是要增强这一块资产的造血能力,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提高资产的营运质量。
(二)有关负债问题的财务处理
1.内部股份问题。企业改制前的内部员工股大都在负债科目中反映,这样做增加了企业的负债率。改制中可将此部分按照自愿原则,转为个人投资,减少企业负债,增加个人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