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根据政府财务报告主要反映政府财务受托责任和财务受托业绩,并为上级政府、政府主要官员、审计机关、监督机构提供政府财务信息,以及近年来公共部门存在一系列财务管理问题的客观现实,拟从报告主体内部管理的需要出发,阐述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对政府财务信息的需求,提出改革政府财务报告的基本思路,以促进公共(部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并推动政府对外财务报告的改进。 「关键词」公共部门 财务管理 政府会计 政府财务报告
2004年6月23日,李金华审计长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所做的审计报告中,再次披露了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和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损失浪费严重等一系列问题。一石激起千层浪,自审计报告公布后,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问题成了媒体报道、公众议论的焦点。这促使我们思考,如何解决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使政府取信于大众,取信于纳税人。
一、关于公共(部门)财务管理
1.关于公共部门。公共部门(Public Sector)也称为公共组织(Public Organization)。根据国际通行的分类,社会部门分为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其中,公共部门是指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的非营利的政府部门和非营利组织,或第一部门和第三部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则把公共部门定义为国家政府机构、区域政府机构、地方政府机构以及相应的政府主体(如机构、团体、委员会和企业)。按照上述定义,中国的公共部门除政府自身外,还包括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实体,如国有企业或金融机构。在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应以商业定位,以便能够获利。基于这种考虑,国有企业在企业管理上必须有自治权并且实行公司化。因此,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应采用有别于政府部门的做法。但是,广义地说,它们还是属于公共部门。
3.关于公共(部门)财务管理。既然公共财务与公共财政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那么公共财务管理就必须解决“管什么”“如何管”的问题。应该说,政府公共部门代表国家意志、受社会公众委托,依法履行公共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公共物品)职能,行使公共资源筹集、使用和管理权力,形成委托-代理关系,产生广泛的公共受托责任。从财务的角度,政府公共部门应依法履行筹集和使用公共资金,不断提高公共资金效率,保全公共财产,保护公共财务安全等财务受托责任。所以,财务受托责任是政府公共部门最主要的受托责任,加强财务管理则是强化财务受托责任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