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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收益法中参数的确定

发布时间:2006-09-14 19:02

   资产评估的收益法又称收益还原法或收益本金化法,是国际上公认的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之一。

    资产评估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对象在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选择使用一定的折现率,将未来收益一一折成评估基准日的现值,用各期未来收益现值累加之和作为评估对象重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其适用条件要求是:评估对象使用时间较长且具有连续性,能在未来相当年内取得一定收益;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和评估对象的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来衡量。显然地,资产评估的收益法涉及预期收益额、未来收益期、折现率这三个基本参数。收益法的核心问题就是确定预期收益额、未来收益期、折现率。

    预期收益额的确定

    预期收益额受诸如企业背景、政策因素等在内的众多因素的影响,存在很大程度的不确定性。但这并不妨碍对预期收益的确定作出努力。

    ——预期收益额的确定,既要联系历史又高于历史。将历史与未来完全进行割裂、简单地以历史去推知未来都是有失偏颇。

    客户公司过往的业绩固然不等于将来,但是至少表明了与将来的某种逻辑联系。企业预期未来收益额的确定,首先,离不开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技术条件、市场条件。同时,未来经济情况的确定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现时法律、法规、信贷、税率等制度下。这是决定企业收益额大小的客观条件。要本着从企业的经营现状出发,分析过往的业绩,去推导未来。可以说,这种分析越是充分,越有利于恰当地推知预期收益额。

    同时,未来的发展,又不是简单的历史照搬。应当明确,企业过往的发展未必是合理的,企业资产的效用可能还有潜力或者已经丧失殆尽。企业未来收益额的确定,必须是在考虑资产的最佳与合理使用的基础上,通过对未来市场的发展前景及各种因素对企业未来收益额的影响进行分析,模拟出企业在未来若干时期的经营状况和经营业绩来加以达到。

    ——预期收益额的确定,既有赖于但又不限于参照客户企业提供的资料。

    ——预期收益额的确定,既可以采用现金流又不排斥采用净收益。

    未来收益期限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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