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本市场自20世纪90年代初运行以来,资本市场的容量不断扩大。有关资本市场的实证研究增长迅速。盈余管理是资本市场中新近受到重视的问题。其原因是在中国资本市场上盈余管理产生了充分的利益激励,而且大部分国有上市公司背后都有一个国有控股公司,为各种手段的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我国资本市场上盈余管理现象十分普遍。主要形式有:为取得上市资格并获得较高的股票定价进行盈余管理;为避免亏损或连续三年亏损进行盈余管理;为达到配股及格线进行盈余管理。本文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观点综述如下。 一、盈余管理与中国IPO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和股票上市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如“公司必须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为达到目的,企业往往通过盈余管理进行财务包装,以取得上市资格并获得较高的股票定价。有关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募股之后经营业绩的变动,在国内外已有多项实证研究成果,其中大多数研究发现IPO公司在首次公开募股之前存在着盈余管理,在上市之后经营业绩则显著下降。
Aharony、Lee和Wong分析了上市公司在发行B股或H股过程中的财务包装行为。他们通过对1992—1995年期间83家IPO公司的研究发现,总资产收益率中位数在上市前的两年内逐渐上升并在IPO当年达到最高,然后逐渐下降,意味着中国的IPO公司存在着一定的盈余管理行为。同时发现,IPO公司的盈余管理模式取决于每家公司与政府的关系和股票上市所在地。比如,IPO后的收益下降仅仅在非保护性行业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性,B股公司的收益下滑比H股公司更显著。
林舒和魏明海借用了与Aharony, Lee和Wong相同方法对中国A股公司IPO过程中的盈利管理行为进行了研究,考察了1992—1995年间A股发行公司在IPO前后的收益表现,发现样本公司的报告收益在IPO前2年和前1年处于最高水平,在IPO当年显著下降而非继续上升或略微下降。这种下降主要是由于工业类公司总体上在IPO前运用盈利管理手段大幅度“美化”报告收益的结果。尽管伴随着IPO之前利润总额的显著增长,测试样本的应收账款与操纵性流动应计部分增长明显,但对于IPO之后的对照样本来说,在利润总额未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操纵性应计部分的增长依然在5%的水平下显著,从而就无法得出工业类公司在IPO之前运用了盈余管理的明证。因为无论是IPO之前还是之后的公司,在1995—1996年期间操纵性应计利润的表现都非常相似,如果说存在盈余管理行为的话,后者表现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