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控制的内涵、形式及其变化
控制,就是凭借某种特定的条件使特定的对象依照自己的意志运行的存在方式。在企业经济管理中,控制的最基本特征是:(1)控制者必须是被投资者的普通股股东。普通股股东以"收益不确定、股本可能受损"为代价,换取了对被投资者的经营决策权与财务决策权,并期望以此来防止这一代价从可能变成现实。换而言之,企业经营的"指挥棒",应是普通股股东的意志而不是债权投资者的意志。(2)投资者对重要经济问题有决定权。在股份大众化的社会里,普通股股东大多并不直接经营,常雇佣一些有经营特长的人去经营,只有重要的经济问题,普通股股东过过问;同样,普通股股东虽然都有决策权,但只有大股东才对企业重要经济问题的决定权,即只有大股东才是企业的控制者。(3)控制作用的对象主要是被投资者的重要财务决策与经营决策。这是由于股份的社会化、资源和稀缺性、正确决策在经营中的重要性等因素共同决定的。
因此,控制实质上是那种将自己的经营意志寓于被投资者的重要财务决策、经营决策之中的权益笥资本关系。回顾控制的发展历程,控制有本大势所趋控制与衍化的控制之分。
本原的控制,是股份经济产生初期的那种控制。其基本特征是:(1)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拥有被投资者5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份,实质上就是绝对控制。(2)在同一企业中,控制者只有一个。
衍化的控制,是对本原控制的演进,是股份大众化的结果。其基本特征是:(1)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拥有被投资者少于50%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但仍可以通过某种合法的方式,对被投资者的重要财务决策与经营决策拥有决定权。(2)在同一企业中,控制者不止一个,甚至所有的股东都是是大股东或都不是大股东。衍化的控制又可分为相对控制与共同控制。
相对控制,是指投资者虽然不拥有被投资者5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但能对被投资者的财务决策与经营决策形成重大的或决定性的影响。
共同控制,是指被投资者的重要财务决策与经营决策由几个普通股股东共同决定的控制形式,我们称这样的被投资者为共同控制实体。在此实体中,没有任何股东单独地决定该实体的重要财务决策与经营决策,但可以通过与其他股东"联手",决定该实体的重要财务决策与经营决策。
不难发现,控制是沿着这样的轨迹发展的:绝对控制 绝对控制与相对控制共存 绝对控制、相对控制与共同控制共存。总之,在形式与内容上,控制都在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