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我国重要的森林资源生产基地,加速国有林场生产发展,对于推动我国林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有林场财务管理是林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林场经营活动的中心地位,在林场生存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参谋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地位和作用显得尤其突出。怎样才能更好的强化林场财务管理,是每个林场财务工作者所面临的首要任务。 一、国有林场财务管理的特点
国有林场财务管理是依据林场资金运动规律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利用价值形式对林场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的一项管理工作。它既具有一般财务管理的共性,也具有受林场经营特点影响而形成的独有特征,具体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
1. 管理的内容复杂。林场的经营方针是“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以短养长”。这就决定了林场必须在努力增加森林资源的同时,还要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养殖、开采、加工、服务等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项目,在经营方式上灵活多样,这就要求财务管理适应这一经营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管理方式和方法。
2. 管理的空间范围广。国有林场是培育森林资源,生产出木材产品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经营面积较大,事业区面积广,林场经营面积达几十万亩甚至上百万亩,财务管理面广且分散,不如其他行业能够集中管理,财务管理范围比较广,管理起来比较困难。
3. 木材生产周期长,资产管理难度大。木材产品是国有林场的主要产品,林木资产在林场资产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各国有林场依据1994年制定的《国有林场与国有苗圃财务会计制度》,把林木生产累计成本作为林木资产的帐面价值入帐,对天然林和未入帐的人工林,按人工林历史和近期成本估价入帐,这些规定都是依据所发生的支出按照一定对象和标准进行归集和分配的,即按历史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这种核算方法,在长期物价稳定的条件下,反映出来的会计信息比例客观可靠,但林木生产周期长,需要不断的投入资金,有的需几十年才能产出,而且林木资产价值也在不断变化,不断增值,价值量和实物量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难以计量和管理。
二、国有林场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
国有林场的财务管理基本上包括以下内容:
3.债权债务的管理。主要包括债权的清查核实管理;债务的清查核实与计划承付的管理;各项应收及预付帐款的分析与清收管理;坏帐及无法付出款项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