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首先要确定企业真实价值,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不能代表企业价值,要向改制相关者提供更全面的信息,提高改制透明度。应以扣除改制成本的企业价值为基础进行股权转让,厘清改制成本可使股权转让定价更清晰。可充分利用“债转股”和“股转债”实现改制企业股权多元化。要通过落实出资人责任推进改制进程,按照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使出资人成为推动企业改制的主体,出资人到位后尽量简化审批程序。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财务问题涉及价值评估、资产处置、债务安排和股权设置,也涉及出资人责任和相关审批制度,具体操作过程中政策性很强。目前关于改制财务问题的基本政策规定已比较全面:有一系列国有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的规定,有关于资产剥离、清偿职工欠账、以净资产支付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债务保全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也有“债转股”、经济补偿金转股等方面的规定。但改制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如何看待国有企业价值,如何看待改制成本,如何实现股权多元化和促进改制进程等。这些都涉及改制利益相关者,关系到改制最终结果。
一、首先要确定企业真实价值
企业真实价值决定股权转让价格,只有在真实价值基础上进行股权转让,才能体现公平、公正,才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账面价值并不能代表企业真实价值,往往既可能有土地使用权、“小金库”等未入账资产,也可能有资产损失未予核销和潜亏挂账等价值高估因素。企业历史越久,问题往往越多。因此,改制在财务方面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确定企业真实价值。
要确定企业真实价值仅靠资产评估是不够的,还要向改制相关者提供更全面的信息,提高改制透明度。首先,资产评估结果只是企业在某个时点上账面各个单项资产评估价值和负债的简单加总,没有体现企业持续经营期间经营管理水平、劳动效率和技术水平等账外因素。其次,资产评估没有计入国有企业的隐性负债,即改制和改制后对职工的各项支付。这些账外因素和隐性成本是对参与改制各方都至关重要的信息。因此,资产评估出的净资产不能全面体现企业真实价值,需要全面考虑影响企业价值判断的各项因素,尤其是隐性负债的影响。
二、以扣除改制成本的企业价值为基础进行股权转让
改制成本可分为两类,即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改制成本和用于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改制成本。改制成本的财务问题主要是支付方式、标准确定和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