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应采用何种财务管理模式?这个问题没有一成不变的答案。纵观世界上那些发展历史较长,经营较好的大型企业集团,没有一家自始自终是只采用一种管理模式。集团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必须充分考虑企业集团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集团内部的组织结构形式和成员企业所在地的外部环境以及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等因素。各企业集团的实际情况不同,其内部的分权程度也不同,所采用的管理模式也就可能不同。所以,在选择管理模式时,不应千篇一律,而应因地制宜和因时制宜。就我国目前的大部分企业集团而言,笔者认为应采用相对集中的财务管理模式。 一、目前我国企业集团采用相对集中模式的原因
(一)我国企业集团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其必须采用相对集中的财务管理模式。我国的企业集团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初期,集团公司制定的集团发展战略尚未得到集团内其他成员企业的认同和贯彻执行,各成员企业在资金配置和市场定位及企业文化等方面尚末形成合力,没有达到规模经济,完全分权管理的条件还不成熟。所以,母公司有必要对各子公司进行一定程度的集权管理,依据产权关系,“迫使”子公司在其所划定的范围内开展财务活动。但是出于调动子公司财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考虑,母公司应将子公司的一些日常财务活动管理权(如一般性的投资权、一般性资产的处置权和普通财务人员的任免权)下放给子公司,而将涉及子公司发展前景乃至影响整个集团战略目标实现的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权(如资本金变动权、重大投资权、重大筹资权、重大资产的处置权、财务机构的设置权和财务经理的任免权及预算的审定权等等)集中于母公司,以实现对子公司的财务监控。通过适当的分权,还可以使母公司的财务人员腾出时间和精力参与整个集团的战略管理。
(二)集团下属成员企业的财务活动尚不规范。就单个企业而言,我国大部分企业正处于由传统企业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的时期,尚未真正建立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目前只有为数不多的企业实现了管理决策的科学化,而大部分企业仍存在管理混乱的现象。尤其在财务活动中,由于受企业领导个人意志的影响,加之财务人员的素质也有待提高,于是便出现了诸如盲目投资、随意挪用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行为。所以,由这些企业所组成的企业集团必须采用权力相对集中的财务管理模式,将子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权集中于母公司,由母公司通过建立并实施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