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科研单位转企改革势在必行,转制后的科研机构,理财环境、资金运作、财务制度等都发生了根本变化,为此必须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关键词:科研机构;理财环境;资金运作;财务制度;改革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科研单位转企已是势在必行。铁道部所属科研院所顺应改革的发展,逐步转制为科技型企业。转制后的铁路科研单位,一改往日享受铁道部拨款的事业法人身份,注册成为自收自支的企业法人。转制后的铁路科研机构,理财环境、资金运作、财务制度等都发生了根本变化,为此必须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1、奠定转制企业财务管理基础
1.1 作好财务清算工作
财务清算是铁路科研机构在调整转制中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措施。为此应在单位领导、上级财务主管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成立财务清算组织,制定财务清算方案,对单位的全部财产、债权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各项财产、债权、债务账目,核实各项固定资产和存货的实存量,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并对清算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1.2 明确产权关系,核定资产总额
1.2.1 流动资产总额的核定
(1)计提坏账,真实反映企业流动资产总额。转企前,铁路科研单位对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逐年挂帐,虚夸了流动资产总额。转企核定时,分析产生坏账原因,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按其特性、金额、年限、债务人的信誉和当期的经营状况,直接全部转销或分期转销,核减流动资产总额。转企后,按现代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期计提坏账准备,正确估算现有应收账款的可变现净值,避免企业虚盈实亏。
(2)存货损失的会计处理。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资产。铁路科研机构转制时,应该对存货账面价值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并作出会计处理。盘盈或盘亏的存货按计划成本或估计成本转入“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有关部门批准后,盘盈冲减当期费用,盘亏冲减存货价值,计入当期费用。存货的入账价值通常采用历史成本,即购入时的实际成本。为了客观反映企业存货的实际价值,转企后企业应按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