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私人品来说,由于有着明确的产权边界,即生产和消费都具有明确的竞争性和排他性,因而能通过私人生产和市场交换来生产和消费。而对公共品来说,由于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使私人生产者无法收回生产成本(消费的非竞争性使消费的边际成本为零,非排他性使消费者容易搭便车,不愿意生产或购买)。因此,公共品必须由公共产权主体去提供,这个产权共同体便为政府。
按市场形成的四个基本要素及市场的产权特征,公共品的供求是否存在市场决定于两方面的条件:一是政府是否是社会公众通过公平的契约交易而形成的产权共同体;二是政府生产和供给公共品是否遵循市场原则。如果这两个条件具备,公共品的产权契约交易与私人品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政府就象一个特殊的企业组织,代理私有产权的主人——社会公众谋取福利,以公共产权主体形式参与市场运作,生产和供给公共品,弥补私人产权单独交易基础上的“私人品市场”所固有的缺陷。
依上所见,公共品市场在一定条件下是存在的。人们漠视公共品市场存在的原因,一是人们习惯于把私人品的直接交易视为市场;二是历史上政府执权常超越其权能范围而使人们很少意识到它只是“市场里私有产权交易基础上产生的组织代理人”;三是公共品的共同消费特性,使人们很少有市场交易的感觉。特别是,人们容易忽视市场首先是权的市场,然后才是物的市场。
公共品市场交易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公众以投票的方式交易产生政府;第二层次为代理者政府内部投票交易(会议形式)制订公共品供求政策;第三层次为政府按市场规则进入市场提供公共品。对于前二个层次,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称之为“政治市场”,“政治市场”的本质为权的市场,即公共产权市场;后一层次是公共产权团体政府以“法人”身份进入市场进行物物交换,提供公共品。以此可见,公共品市场的主要交易集中在产权交易,交易的主体依然为独立产权的自由人,交易的路径为:公众→产权交易→产权共同体(政府)→共同契约→交易市场→公共品。简单地概括,公共品市场是公众以税的形式,通过政府购买共同消费的商品——公共品的市场;公共品的供求关系按市场规则属于市场买卖关系,买者是公众,卖者可能是政府(政府服务或直接生产提供),也可能是其他市场主体(政府代理购买)。所以说,税的实质是“一种价格,是产权的标价”;公共品实质是一种“公共商品”,公众、政府和一般市场三位一体交易公共商品形成“公共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