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实际生活过程是社会史研究最具开拓性的领域之一。本世纪以来,西方学者已经或正在这方面进行着开拓性且富有成果的工作。然而,中国古代社会史在此方面的研究至今还很缺乏,致使我们对历史上普通群众的日常生活所知甚少,对有关史料的挖掘利用也远远不够。本文所要探讨的农民生活消费,主要指他们以衣食为主的物质生活消费,以及包括文化教育、祈报和婚丧嫁娶在内的社会文化消费。对于清代华北农民的生活消费水平和消费方式的研究,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认识这里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及其对消费行为的强烈制约性;而且还使我们看到不良的消费方式对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作用。因此,清代华北农民的贫穷与愚昧,农村经济的落后和封建生产关系的剥削当负主要责任,而不良的消费方式也难逃其咎。它们确实属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它们的广泛存在,是阻滞清代华北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原因。
一、正常年景的生活消费
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生产制约着消费,有什么样的生产力状况,消费就只能处于相应的水平,且上述产品受商人的操纵又难以取得合理的价格,而地租与赋役还占去农民至少一半以上的劳动所得,加之为了延续简单的再生产,农民总还要扣出籽种等必要的生产性开支,因此,可以供家庭衣食住等日常生活消费的支出就极为有限。在衣食住中,住房不属于家庭经常性的开支,一次投资虽然要花去农家多年的储蓄,但可以使用多年。农民家庭的日常消费,主要包括衣食,其中又以吃所占的比例为最大。因为吃在农家生活消费中占有重要地位,因而我们首先来考察它。
吃之外,农家衣被材料的支出不大。我们已经知道,农家平均岁用土布5匹左右,或自织,或买于集市。除蔽体御寒外, 农家对衣被所求甚低。如直隶望都县,“居民率衣土布,自织自用,只取其蔽体御寒,不求华美。寻常衣服,棉改袷,袷改单,敝而后已,虽褴褛之衣,万作鞋屦之用,不肯轻于一掷”(注:民国《望都县志》卷10,《风土志》。)。山西孝义县,“乡民则布絮缕缕,终岁不制衣者十室而九”(注:乾隆《孝义县志》第4册,《物产民俗志》。)。五台县, “衣用直隶平山所产坚厚之布,农人夏一袷,冬一袄一裤,商贾隆冬走山谷,布袄之外,袭老羊皮马褂,士类一棉布袍,一棉马褂,无衣袭衣帛者”(注:同治《五台新志》卷2,《风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