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扩大耕地面积是应付人口增长的主要手段之一。明清时期,中国的人口规模增长较快,为满足人口增长对粮食的需求,人们一方面充分发掘现有土地的利用价值,另一方面则大力垦荒造田,扩大耕地面积。
人烟稀少甚至人迹罕至的山区成为当时农业开发的重点区域。明清时期,垦殖规模最大的山区是鄂豫陕交界处的荆襄地区。这里明初尚为荒无人烟之地,而后流民不断涌入,到明中叶已接近200万人,大量土地被开垦。明末清初,此地人口曾一度锐减。但康熙以后,四方流民再次向这一地区迁移,到乾隆末年,“广、黔、楚、川、陕之无业者,侨寓其中,以数百万计”(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17)。在河湖纵横的地区,人们与水争利,围垦湖面以及滨江濒湖的洲滩,“荒芜湖渚,先世所弗田者皆尽垦”(万历《荆州府志》卷3)。在鄱阳湖平原,当时湖区各县修筑的圩堤总数不下数百条,有的规模很大。如南昌县的富有圩、大有圩,首尾相联约30里,义修圩南北径20里,围约40里,皆为庄舍(光绪《南昌县志》卷6)。在洞庭湖平原和汉江平原,则到处兴建垸田。如监利县在明代中后期通过筑垸围垦,增加水田近万亩(康熙《监利县志》卷3)。
在东部沿海地区,人们则采用围垦荡地的办法以扩展耕地。为保证盐业生产,政府曾拨给灶户一些荡地以供柴薪。明中叶以后,“草荡多被势豪侵占,开垦为田”(朱廷立《盐政志》卷7)。由于泥沙沉积,入海口附近不断产生新涨荡地,人们充分利用这一条件,“沙滩渐长,内地渐垦,于是同一荡地,有西熟、有稍熟、有长荡、有沙头之异,西熟、稍熟可植五谷,几与下田等,既而长荡亦半堪树艺,惟沙头为芦苇之所”(叶梦珠《阅世编》卷1)。沿海人民还采用沉放石块或修筑拦沙堤等方式,加快泥沙的沉积速度。据估计,在明清两代,珠江三角洲通过围垦滩涂,增加耕地面积达数万顷。
在北方的农牧交汇地带,也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农业垦殖。在明代,东自辽东西至甘肃,驻扎着数十万军队,为提供军饷,朝廷大力推行屯田。明中后期,沿北部防线陆续筑起一道边墙(即长城),沿边一带广阔的草原不断得到开垦。如宁夏花马池一带,先前因缺乏屏障,“全无耕牧”,“自筑外大边以后”,“数百里间,荒地尽耕,孽牧遍野,粮价亦平”(张萱《西园闻见录》卷54)。清初,朝廷限制汉人到蒙地耕作,但每年春去秋回前往蒙地租种的汉人仍有不少。清中期以后,限制政策逐步放松,大量汉人遂在蒙地定居下来。到清后期,宣布移民实边、放垦蒙地,内蒙古草原南部的农垦规模更是空前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