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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乡村到都市:晚清绅士群体的城市化

发布时间:2006-09-14 21:10

    关于绅士的研究,有些方面已经比较深入。张仲礼的《中国绅士》对这个阶层的构成和人数作了前驱先路的探讨,王先明的《近代绅士》对这个阶层的历史作用作了透彻的分析。但是从城市化的角度去观察绅士,展示这个阶层如何从乡村来到城市,从传统走向近代,还未见有人做过。研究绅士群体的城市化,对于解决有关中国城市近代化的问题,认识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必然性,有着重要的意义。

    传统的绅士是传统社会的产物,传统的社会是以小农业结合着家庭手工业为特征的,是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所以传统的绅士必然以乡村为其活动舞台。“士大夫居乡者为绅”,也就是说,绅士是指那些有科第功名或官职并居住在乡里又受到乡里敬重的人士。标准的绅士应当具备的条件,除了功名和官职外,就是要在乡里有一定的影响,能受到人们的敬重。要达到这一点,功名和官职是不可缺少的,但仅仅有功名和官职还不够,还应在家世方面有荣耀的历史,比如他的祖辈、父辈或他本人对地方有所贡献,或者维持本地的风俗和秩序,或者推动本地的公益事业的建设。因此,绅士阶层是与传统的家族制度紧密相联的。同时,绅士要有影响并受人敬重,还须有丰厚的财产,比如较多的土地和房屋。绅士与地主往往密不可分,虽然不是所有的地主都是绅士,不过绅士大都是地主。这样,绅士又与农村中的封建土地制度和剥削制度相联系。标准的绅士就是学而优则仕,仕毕则退居乡里。这方面我们可以从李朝正的《清代四川进士征略》上看到许多例子:

    王灏,南充县人,康熙庚子(1720)年举人,雍正甲辰(1724)年进士,历任博罗、阳春、石城、东莞等县知县,后升直隶州知州,越年,离任归里。在家乡捐立义仓以赈济灾荒,又出资修建南池书院。王灏能够捐立义仓、创立书院,必定是家产相当殷实,要么是祖上的遗产,要么是在外为官的积累,要么是二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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