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文章比较全面、系统地从农垦、水利、林业诸方面,论述了1912—1949年间西北各地区农业资源的开发,对今天西北大开发亦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1912—1949 西北地区 农业资源 开发
近代中国西部农业资源的规模开发始于清末,但其高潮和显著成效则在民国时期,如众所周知的东北农业移民开发。
凯恩斯学派的著名经济学家汉森(Hansen)在上世纪30年代末,在详细考察和分析了美国和西欧的经济发展之后,认为,国土开发和人口增长所带来的资本形成,约占总资本形成的一半。由于半个世纪乃至一个世纪前中国西部生态环境所面临的威胁尚不象今天这样严重,因此在民国政府和各阶层人民中间所形成的开发西部的强烈要求和实践显然是生产力自身发展的强烈需求所造成的,因而它对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特别应当指出的是,在以往有关西部开发的历史学研究中,往往只专注于农地垦殖,水利开发研究很少,对林业开发几乎无人涉及,因而给人们造成了一种近代西部开发即是开辟农田的印象,然而用今天的观点来考察分析民国文献,我们发现,民国时期的政府还是比较注意生态环境的。特别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所形成的许多关于西部开发的法规以及人们所提出的很多西部实业开发计划,都是主张水利先行,农垦与造林同时跟进。这方面也正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重点。
由于西部耕地开发的研究成果已较多,如虞和平曾对民国时期全国耕地、电力、矿产资源开发作过较全面概述,①本文对耕地开发只作概要论及;而西部水利、林业开发的关键在干旱的西北地区,因此本文即以西北地区的水利和林业开发为研究对象。
承续清末的西部开发实践,从北京政府、孙中山,到南京国民政府,对西部开发均比较重视。当时的西部开发,其核心就是包括水利和林业在内的农业资源开发。这当然可能是当时的中国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但这也是经济发展自身的规律所决定的,因为没有农业资源开发,任何经济开发计划都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孙中山先生早在他建设新中国宏伟蓝图的《建国方略(实业计划)》(1919年)中就提出了大规模开发西北的计划,并详细讨论了各种方法,如贷放土地、裁兵屯垦、准私人签约租地开矿等等。至三四十年代,在日本侵华前夕和抗日战争中,在国民政府和各阶层人民中兴起了开发大西北的高潮,国民党和政府通过了一系列决议案和计划。仅30年代国内公开发表的各种有关开发大西北的文章不下千余篇,张力曾对此作过详细总结。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