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题】史家与史学
【 正 文】
究竟什么是“范式”(paradigm,或译规范、典范)?其实这一概念的发明者库恩也从未给出明确的定义。从他对“范式”在科学革命中的作用的阐释,大致可理解为某一科学群体在一定时期内基本认同并在研究中加以遵循的学术基础和原则体系,它通常包括一门学科中被公认的某种理论、方法,共同的对事物的看法和共同的世界观。库恩认为,范式为科学共同体(科学工作者按同一规范组成的集体)所一致拥有,他们按照统一的规范从事科学研究活动,这就是科学。在从事科学研究中发现有些事实不能纳入共同体的范式内,就形成反常。反常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形成危机。在危机中逐渐产生了提出新范式的需要,于是开始了科学革命。科学的发展便是如此循环往复,以致无穷。
库恩有关“范式”的理论,虽然主要是对自然科学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归纳,但对人文社会科学(包括历史研究在内)同样具有指导意义。人文社会科学除各种各样的理论主张外,似乎也同样存在贯穿于各种理论之中,但又超脱于各种具体理论之上的研究“范式”。如有的研究者认为,政治史、文化史、社会史在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几种不同的研究范式。也有的研究者提出,近现代史研究中所谓“革命”模式、“现代化”模式、“国家—社会”模式等分析框架,就相当于库恩所说的“范式”。
尽管有的研究者主观上并不认可,但在史学研究中却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使用某种范式或受到某种范式的制约,这乃是不争的事实。因为任何带有概括性质的科学研究,不可能凭空产生,总是要受某些理论的暗中制约,总是要建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理论思维的前提性和非空白性特征,决定了“范式”总是客观存在的。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理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范式”的转换?究竟存不存在范式的转换?范式转换对史学研究究竟有何实在的意义?应该说,这些才是史学从业者所关注的重点所在。
我始终认为,在将库恩的理论借用于历史研究中时,最适宜于“观其大要”,而不能拘泥于细节。这就是要认真去思考这一理论对于我们深化历史思维的启迪作用。而“范式转换”对史学研究的启迪作用,首先就在于对某些规范性认识的质疑。
所以,我们可以花一些时间去探讨各种范式的区别和转换,但更值得做的,却是捕捉范式转换所带来的思维的乐趣和无限的历史想像空间。没有史实便没有历史,只有史实也不是完全的历史。如何在二者中间找到平衡,正是科学研究范式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