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胎儿心血管系统临床监护日趋被重视,以及医疗检查设备的改善,近年来,关于胎儿及新生儿心律失常的报道逐渐增多。胎儿时期发生心律失常可导致宫内死亡和新生儿死亡率增加,尤其是伴有非免疫性水肿的胎儿[1]。目前,胎儿心律失常的诊断主要依靠M型超声心动图(M-UCG)及脉冲多谱勒频谱诊断,发生的心律失常种类主要为室上性心动过速(室上速)及心房扑动(房扑)。但仍无理想的治疗药物及给药途径[1, 2]。现就目前有关胎儿心律失常的诊断与治疗方法介绍如下。
一、发病机理
胎儿心律失常较成人相对少见,但可引起胎儿非免疫性水肿,甚至导致死亡。其中房性心动过速常常对药物治疗,甚至电转复反应均欠佳,其持续性发作可致心脏扩大和衰竭[3]。尽管已有学者报道,药物治疗可以终止胎儿心律失常的发作,但其早产率及新生儿病率、死亡率仍居高不下[4, 5]。选择有效的治疗方法,必需依据其心律失常发生的电生理机理,不同的年龄其室上速发作机理变异很大,特别是在胎儿,其机理更为复杂。Naheed等[6]对30例在胎儿期已确诊为室上性心动过速(室上速)的新生儿进行体表心电图和食道电生理检查,发现22例胎儿表现为1∶1 房室传导,8例伴有房室传导阻滞;27例可经食道调搏刺激而诱发出室上速的新生儿中,25例为房室折返性心动过速(atrioventricular reentrant tachycardia,AVRT),2例为房内折返性心动过速,其中19例AVRT患儿有附属旁道(16例位于左侧,3例位于右侧)。出生后1年内心电图复查发现30例中,8例出现预激综合征,未见患者有房室结内折返性心动过速。van Engelen等[5]统计发现,在胎儿心律失常经药物转复治疗后生存的新生儿中,有50%发生心动过速,其中胎儿心房扑动(房扑)占64%,室上速占36%,心电图确定其复发机理主要为折返所致。也有学者认为,胎儿期心动过速发作的主要机理是AVRT,而胎儿室上速发作时伴房扑,与房室间附属旁路高度相关,持续性室上速(>12 h)与其在胎儿时发作的持续时间和水肿发生有关[6]。另外, Tikanoja等[7]报道了2例胎儿期间发作的家族性心房纤颤(房颤),且无明显的感染、免疫学因素和器质性心脏病等原因。Balaji等[8]认为,家族性房颤的遗传基因位点在10q22~q24, D10S1694~D10S1786。
二、诊断与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