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广告位出租
中国论文网 >> 政治 >> 其它相关 >> 中国古代社会与国家之关系的变动(1)

中国古代社会与国家之关系的变动(1)

发布时间:2006-09-14 22:16

一、引 论

国家与社会间关系是近来大家讨论的焦点。在中国历史的园地中,国家与社会也经常为集会讨论的课题。这题目中的"社会"一词,又常意含西方文学中civil society,在中文中则有人译为民间社会,有人译为公民社会,也有时则径用"社会"二字为称。[1]

在中国研究中,首先将这一观念引用于中国社会者,大致是Rankin对于浙江缙绅的研究,以及Rowe对于汉口商会功能的研究,二者都是中国近代发展的例证,也涉及传统社会力量的性质。[2]

由于civil society在西欧历史的发展过程有其特定的意义,而若干思想家讨论这一名词时,又各别发展了特定的内涵,若迳为借用,以讨论中国历史,不免凿枘不入。先将这一观念的渊源,作一简单介绍,或有助于后文对中国社会发展的讨论。在古代希腊城邦国家的背景下,国家与社会重叠而不可分割。到了近世资本主义出现,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保障财产权,遂将国家的权力与个人的权利有所分别。十七世纪的洛克(John Locke)在其名著《政府论》(Treatise on Government)中说明了统治者的权力是由被统治者同意,以保护人民的诸种所有权(包括生命及财产)。与洛克同时的霍布斯(Thomas Hobbes)在其《巨灵》(Leviathan)一书中提出了社会契约的观念,则政治与人民作为两个对立体,而经由契约结合为国家。[3]

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民间社会与公众领域是否存在?如果存在,是如何形式?都可为讨论中国社会变动的着眼点。中国近代史上的公众领域,或可以是缙绅的权力为其中心的新兴都市。[6]

但是在近代以前的中国,社会与国家之间如何交互作用?这是本文要探讨的题目。本文的时代范围是殷商到秦汉,因为这一段历史的发展为后世中国制度立下了格局。本文以讨论观念为主,许多原始史料不再征引,许多史事重建的工作,也只引用研究成果。本文也是我对古代社会研究的检讨,故引用自己工作处颇多,并不因为自己的说法已是定论,不过为了节省从头做起的重复工作而已。

本文主旨在于考察中国古代社会的变化,由此一方面可以董理古代社会演变的来龙去脉,另一方面也可以了解中国社会的特质。本文研究的角度在于讨论国家权力,社会力量的互动及二者对于经济资源与意识型态的控制。新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健将Theda Skocpol在比较四个社会革命与国家型态时,特别提出,国家的政治权力不是一个经济与社会变化的舞台,意谓政治权力不是因应变数,而也当是有其自主性的变数,主要由于国家有其组织的力量足以掌握许多资源。[7]
分页:[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Copyright © 2006 Chinal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论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