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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社会与国家之关系的变动(1)

发布时间:2006-09-14 22:16

以社会发展的形态而言,中文的"社会"一词,借自近代日文,可谓中文输出加工后的再输入。"社"之原意是地方社区--土地神的祭祀圈,是以"社会"的原意相当于英文的community,或者德文的gemeinschaft,具有亲密与神圣的特质,其成员大致是与生俱来,出生于这个群体中的。这样的社会可称之为"原群"。今日"社会",尤其前文所论的民间社会、市民社会一类的用法,则是许多原群的复合体,经过重整,参加成员的关系是合约性的、世俗性的,相当于英文society,或德文的gesellschaft,这样的社会可称之为"复群"。本文以下的讨论,即当以这两个名词,代替笼统而模糊的"社会",以避免意义的混淆。二、夏代与殷商的原群与国家的形成

中国历史上国家的初次出现,当在新石器文化的晚期,文化遗存中显示有了集体的暴力与礼仪,若干村落集合为国家,因为有了围墙及濠沟,比较大型的村落内,也有了殿堂性质的大型公共建筑。不过,仅依仗这些考古学资料,不足以重建国家与社会的性质。[lO]

从文献资料来说,传说中的夏代,有父子继承的君主,有相当广袤的领土,也有诸侯毕集的会盟,其为部落联盟的国家,殆可无疑。联盟中的盟主夏后,有父子继承君位以维持其稳定性,也有惩治盟员酋长(如防风氏迟到而被刑)以彰显其权威,夏代的国家权力,大约相当具体。[11]

不过,夏代的史迹,大多见于传统文献的传说,至今犹未有充分十足的考古资料以重建夏代历史,因此本文也不拟多作猜测,然而,由考古学与文献资料的结合,至少可以觇见夏代或其同时代新石器文化的国家,建立在村落原群的基础上,"复群"的整体性尚未明白可见。国家与社会两橛,均未具体成形,当然也谈不上两橛之间的争衡。

商代的政治与社会,由于有了大量考古资料及甲骨卜辞的史料,遂能比较清楚。当然殷商前期的情形仍只有传统文献作为讨论的依据。殷商数百年,其中变化也不算少,单以卜辞中可以厘清的发展,已可看出社会与国家之间关系的起伏与消长。

如果"邦伯"指服属邦国的首长,"师长"指族群的父老,则盘庚时代的商国有双重体制。其统治阶层,贵族合称为"众",人数不多,足可以集会于王庭。商国的人民,则是一般的"民"。

这些亡国孑遗,分散各处,以服事新主,其中不少原是有专门技艺的手工业工人,如制陶、造旗、铸锅……的工匠,也有是专业的职官,不论哪一种起源,经历了数百年的生聚,都有宗氏与分族的组织,成为殷商社会的基础了。[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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