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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强国之路——清末“自治”思潮的两个方向(1900—1911)

发布时间:2006-09-14 22:16

内容提要:清末自治思潮兴起于中国思想界诉求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大背景下,体现了知识分子对清王朝统治合法性的否定。“自治”思潮沿着两个方向发展:其一,就其内在逻辑来说,它是现代国民体现自尊自主自由的一种能力,进而表现为一种国民精神。其二,就其社会实践来说,地方自治是重建强大中国的必由之路,中国不仅适宜于地方自治,而且必须实行地方自治。

  主题词:自治;清末立宪;国民权利;地方自治

  清代最后十年里,一个显著的政治现象是朝野之间对于实现“自治”所达成的一致看法。伴随着清末新政的立宪改革,地方兴起了轰轰烈烈的“自治”运动。对于清末自治运动的研究,历来是史学界的热点,然而这些研究都大多致力于对自治运动的事实考察,对于“自治”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它的兴起与发展的外在过程与内在逻辑,却少有细致的研究。对清末“自治”思潮作一观念史的系统考察,既可以弥补地方自治社会史研究的不足,又有助于研究晚清公共舆论的基本态势1。

  一、“自治”思潮的兴起

  1900年前后,是近代社会、政治转变的一个重要时期。随着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进行,清王朝的政治合法性,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在1900年以后的几年中,对于清王朝公开的谴责与批评,已经成为了旅日学生创办的各种刊物的主题。而在王朝面临危机的关头,东南的大员却私下与外国达成了“东南互保”,凸显了中央王朝权威的流失。自治思潮正是在清王朝已经无力再合法有效地统治一个危机中的老大帝国的背景下兴起的。提倡广东自立的欧榘甲,指斥清王朝“视广东如他人之物,则其以广东土地卖于他人为居处,广东人民卖与他人为奴隶”,“朝廷不能报我而反弃我,是朝廷先为叛逆也”,既然朝廷无法自保,无力保我,则“我亦何可不求自立,以求安我种类乎?”2脱离清王朝的统治,以省为主的自治就因此而具有了合理性。

  早在戊戌维新之前,湖南就曾实践过地方自治。梁启超在康有为的授意下,联络谭嗣同、黄遵宪、唐才常等维新志士,先后在湖南创办强学会和南学会,并出版报纸,受到了陈宝箴、江标等湖南地方开明官绅的支持。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主要由激进分子组成的南学会,开始倾向于地方分权的意识,梁启超甚至向陈宝箴表示湖南应该脱离中央而独立。在湖南保守势力和张之洞的压制下,湖南地方自治的改革运动不得不黯然收场。7这表明当时中央权威犹存,地方自治必须在中央统一的意识形态的控制下才能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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