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孔子面对宗法制度松弛、个体小家庭普遍建立的情形,提出了家庭人际关系和家庭制度的相关礼仪,此后便作为规范沿用下来。宋代欧阳修和朱熹面对政治型的门阀士族解体、血缘型的家庭制度建立的情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沿用的仍然是孔子的理论。直到上个世纪初学者才开始把家庭作为审视对象,从历史的角度来研究家庭问题。近百年来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后两个阶段以大陆学者的研究为主)。
一、“五四”前后到四十年代末
进入20世纪之初,传统的家庭仍然作为中国人习惯的生活模式稳定延续着,而当时已经是中国社会最为激烈动荡的大变革时期。在这种背景下,加之西学东渐,反思传统成为时代潮流,对家族制度的反思和研究提上了日程,家庭史的研究最初是附着在家庭史研究上的。
最初的中国家庭史研究是从批判封建家长制、批判夫权入手的。早在戊戌变法时期,康有为的《大同书》就指出在封建家长制下人们“半生压制,而终不得自由”;谭嗣同也在《仁学》中讲,批判君主专制首先要批判封建家长制,因为“君以名桎臣,官以名轭民,父以名压子,夫以名困妻”,所说的“名”就是三纲五常。同时,康有为和谭嗣同都提出了“打破家庭”的主张,并且把“人人平等”的理想具体化为男女平等。辛亥革命时期的革命派在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的影响下,强调人人平等和人的自由权力,所以也极力痛斥以封建家长制为主体的传统礼教,对传统礼教的创始人孔子进行了公开抨击,提出了“家庭革命”的主张(《女子家庭革命说》,《女子世界》第四期)。到“五四”时期,李大钊在《万恶之源》、《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中认为,政治民主的基础是家庭民主,家长专制是封建君主专制的根源(《李大钊选集》第227、第302页)。陈独秀也认为,讲民主就必须“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新青年》6卷1号)。稍后的鲁迅指出,“父为子纲”是违背自然规律和妨碍社会进步的,礼教是“吃人”的东西(《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鲁迅全集》卷一)。这个时期学者们对家长制的批判是当时的现实需要,但只是批判,不是研究。
从20年代到40年代便逐步转入对家庭问题的具体研究了。研究中国家庭史的论著可以归纳为三类。
二、五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