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2003年发生的“孙志刚事件”,终结了实施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自愿救助代替了强制性收容遣送,体现了社会进步和人文关怀。如何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社会救助和关怀,同时确保城市公共秩序及城市环境不受影响,已成为政府部门关注的重点。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强化城市管理必须采用综合治理手段:其一,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尤其是对其中弱势者的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其二,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化社会控制,并在相关法律的框架内制定地方性法规,将一些法律解释全面化和可操作化;其三,实现社会救助社会化、多元化;其四,政府应明确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主体,规范公安、城管、民政、卫生等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责任。 ( http://www.tecn.cn )
「关键词」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社会控制
一、作为社会关注焦点的流浪乞讨人员问题
乞丐的历史与文明的历史一样漫长,自原始公社解体以来,乞丐就一直存在着,所不同的是,他们随着历史的变迁也在不断发生改变。仅据正传、野史的文献记载,中国古、近代史上曾经出现过多种多样的乞丐及有关乞丐的各种传说、习俗、褒贬评议,范围所及,上至帝王将相、士绅才子,下至平民百姓,五花八门,离奇古怪。[1]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天灾人祸,人民生活贫困,一些地方形成了外出乞讨的习俗,且不以为耻,甚至形成了独特的乞讨文化,传承后代。 ( http://www.tecn.cn )
为了了解流浪乞讨人员的人员构成、生存状态、谋生方式等基本情况,笔者对成都市火车北站及周边部分地区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观察,与公安、城管、民政、街道社区等部门人员进行访谈座谈,对成都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构成和现状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 http://www.tecn.cn )
三、流浪乞讨的原因分析